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1975号
发布时间:2025-03-07
上海逸卞实业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金伶洁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裁决书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4)办字第197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逸卞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金伶洁支付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奖金差额人民币32915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逸卞实业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金伶洁支付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工资人民币4000元;
三、对申请人金伶洁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三月七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