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306号
发布时间:2026-03-27

友发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李艳芳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事宜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306号),因你单位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材料。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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