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228号
发布时间:2026-04-03

利童(上海)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张琼月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处理,因你单位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228号撤诉通知书。内容如下:

  本会受理的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228号劳动争议案,已由申请人张琼月在2026年3月16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四月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