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279号
发布时间:2026-05-29
张廉: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上海格物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处理,因你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279号撤诉通知书。内容如下:
本会受理的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279号劳动争议案,已由申请人上海格物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26年5月13日申请撤诉,经本会研究,同意撤诉。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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