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661号
发布时间:2026-07-21

竹间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吕敏杰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661号),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66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竹间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吕敏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差额人民币58000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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