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1244号
发布时间:2026-10-10
上海若闻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陈永祥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事宜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1244号),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沪劳人仲(2026)办字第124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若闻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陈永祥支付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470233.1元;
二、对申请人陈永祥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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