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调整本市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4-30

  1、2020年调整本市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待遇标准的时间和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答: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且原无固定收入的干部、生活补助费已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列支的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的待遇标准。

  2、2020年调整待遇标准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答:2020年调整待遇标准的方式与前几年相同,按统一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3、增加的待遇何时起可以发放?

  答:本次增加的待遇自2020年5月18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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