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宝钢第八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6-2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宝钢第八工程系列中评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范围

  评审机构:宝钢第八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称名称:工程师

  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序号

专业学科组

评审范围

1

钢铁冶金

从事电炉、平炉、转炉、高炉冶炼、浇铸、连铸、冶炼工艺设计、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2

压力加工

从事金属轧制、孔型设计、加工、控制轧制、轧后处理、复合加工、超塑成型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3

冶金建设

从事各类建筑、结构、规划、总图专业设计、施工、管理及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

4

冶金工程技术

从事冶金工程技术项目、成套项目的开发和企业技术及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5

公用

从事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压力锅炉、炉窑、环保等工程技术人员。

6

冶金机械

从事冶金机械、液压、润滑的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7

冶金电气

从事冶金电气、自动化控制、仪表、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8

化工

从事焦炉、煤气精制、化产品深加工等化工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9

设备检修

从事冶金设备点检、检修、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10

检测诊断

从事厂房测量、设备检测、设备诊断等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评审对象及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沪内各分、子公司及本市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2021年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从事工程技术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

  4、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5、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申报对象,除聘任助理工程师必须满4年以外,其取得规定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1年。

  6、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以申请转评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对原不具备规定学历,被聘为助理工程师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8、获得相关专业及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满4年,后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并符合学历等基本条件,可申报参评相应专业工程师。

  9、任职资历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冶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相关要求详见“申报冶金专业中、高级职称专业科目的有关通知”(http://www.sacee.org.cn/jxjysb/index?dispatch=docinfoview&id=1174),申报时提供公需科目合计90个学时、专业科目合计180个学时,合计共270个学时的学习记录。

  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持续学习和进行专业传承,申报人员另可提供理工类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或授课记录证明(E-HR系统截屏或其它证明材料),作为量化评价的依据。

  (四)论文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岗位、专业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要求如下:

  1、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所有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出具相似性检测报告供评委评阅。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2、论文原稿字数不少于3000字,必须是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的(合作撰写论文包括本人在内不得多于3人),格式须符合论文的基本结构框架。

  3、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送论文”的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4、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JPG格式上传),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5、技术总结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教材、毕业或学位论文、项目(工程)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均不可作为职称申报论文提交,但可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五)单位工作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称职/合格(含)及以上。

  (六)专家面谈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冶金中评委持续做好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工作。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是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

  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面谈,且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七)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

  1.正常晋升

  具备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助理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2.破格晋升

  政治思想好、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公示通过后,可突破学历、资历要求破格评审中级职称(资格)。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者;集团级重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主要获奖者或三等奖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负责人解决企业生产、设备等方面重大技术难题,或有重大创新成果。

  1)年限破格:原则上最多较正常晋升年限提前一年。

  2)学历破格: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七年及以上者。

  3)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牌且取得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申报参评工程师。

  (八)其他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料(近5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sh.gov.cn/)—信息公开—职称专家),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

  进入“相关表格”栏目下载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全面填写基本资料,上传各类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将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未按规定上传证明附件的,评委会将对此内容不予认可)。然后将申报表中“单位核实意见”由单位按照附件7模板内容填写核实意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说明:不写明单位核实意见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作不受理申报材料处置。

  (二)书面材料报送

  工程集团总部、工程技术事业本部申报人员,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个人提供相关评审材料报宝钢工程人力资源部。

  工程集团各子公司及其他单位申报人员,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所有信息予以逐一核实并盖章后,统一报宝钢工程人力资源部。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 两份(职称申报系统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须正、反面下载打印)

  按要求盖章,单位名称必须与人事关系(社保缴交单位)相符(备注:如无助理工程师证书或聘任表,则《申报表》中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及时间”无需填写。

  2、《自荐综合材料》 一式一份,本人签字(见附件1)。

  3、主审论文 一式两份。

  4、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者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验证后盖章退还本人)

  (1)身份证(正反面)或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2)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可要求申报者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3)职称证书或职称聘任表;

  (4)本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记录(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出具)、网络课程及面授课程及成绩合格清单)、本人在集团或工程集团内进行本专业授课的相关证明;

  (5)专业技术成果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能说明业绩的其它材料;

  (6)参与的项目证明(项目立项、项目验收、技术论证等报告)。        5、提供下列四项材料的电子版:

  《申报人员信息表》(只需电子版)、《自荐综合材料》、《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及论文,电子版材料请标明文件名称(如:张三 电气组)。

  6、申报材料须注明申报的专业学科组,申报的专业学科组必须与主要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公用学科组及冶金建设学科组须填写细分专业,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核对《申报人员信息表》的每一项内容(见附件3),本信息表为制证依据,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均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填写核实意见、签名盖章后报送。

  如果该申报人在现职务任职期间有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党纪的审查,或在现职务任职期间由于技术原因有过重大事故的,所在单位需如实写明。

  2、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对申报者提供的评审附件材料,各单位对口联系人须在比对材料原件、核实相关情况后,对每份材料签字、盖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原件退还申报者。

  3、《自荐综合材料》(含诚信背书)上填写的业绩考核情况,应与申报者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一致,所填信息经核实后在首页盖章及骑缝章。

  4、《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4),各单位对口联系人填写核对信息、签字、盖章后粘贴于申报者个人的评审材料袋封面上。

  六、送审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送审程序如下:

  1、个人准备评审所需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进行核实。流动人员的学历、经历等情况由人事代理部门核实并盖章。个人也可以将全部或部分材料送公证机关公证。

  3、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对材料核实后,经密封盖章处理后交材料受理点。

  4、评审结束之后,由评委会将评审结果通知本人和单位人事部门。评审材料由评定中心退还申报人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评审未通过人员,除申报材料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由评定中心保存,其他材料退还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

  七、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网上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

  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员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告知申报人。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10日

  联系人:张阳

  电 话:26088590N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弄果园公寓7号楼1105室

  E_mail: 134040@baosteel.com

  八、评审费用

  每人600元,在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付清。评审未通过者,评审费不予退回。

  宝钢第八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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