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3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74号)等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评审范围、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任职资历条件、理论研究成果条件、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破格申报条件、转评申报条件等详见沪人社专【2024】274号文件。

  (二)继续教育

  1.公需科目

  申报人员需完成近3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

  2.专业科目

  申报人员需完成近3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申报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需完成包含上海市水产及食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列课程20学时。具体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课程中心”,点击在线学习→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经济师继续教育等)在线学习平台→我的课程→上海市水产及食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列课程(2024)。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参加本系列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和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网上申报

  (一)申报人员根据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上发布的评审通知,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

  (二)申报人员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扫码登录,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及附件。

  (三)《职称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https://nyncw.sh.gov.cn/zcpd/index.html)查询、下载。

  三、受理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11月10日。申报人员必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否则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评审。

  (二)网上材料修改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0日。

  (三)纸质材料受理时间:申报人员通过网上审核并取得受理号后,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发出的短信通知时间段提交纸质材料。

  (四)纸质材料受理点

  1.申报工程系列农业农村领域中级职称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仙霞西路779号1号楼),咨询电话:52897770。

  2.申报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职称

  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661号滨江国际广场3号楼6楼(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65686677转6103、6308,或65689679。

  (五)评审费用:评审费800元/人。评审费用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支付(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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