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密码工程方向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人社部发〔2024〕37号)和《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4〕238号)等文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首届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密码工程方向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第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由上海市密码管理局组建,负责本市数字技术专业密码工程方向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专业
密码算法与协议实现、密码设备和系统研制、密码产品检测与认证、密码服务系统设计建设、密码标准编制、密码管理、密码专业技术培训咨询。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密码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对于通过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密码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向中评委申请参加工程师职称考核评议。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本年度(2025年)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相近专业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3)中央在沪单位人员不属于本市职称评审范围。对非主系列(专业)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需经市密码管理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一般为厅局级)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接受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2.具有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密码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有理工科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取得理工科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密码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已评聘工程系列其它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岗到密码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须具有理工科专业教育背景,可申报转评本专业工程师职称。
7.受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历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下载)。
8.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密码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四)专业能力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需具备以下能力:
1.熟练掌握密码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密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了解密码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研究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密码专业较复杂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密码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五)业绩成果要求
须取得以下密码专业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及以上,其中1-3需满足1项,4-8需满足1项。
1. 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密码专业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
2. 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密码领域相关论文。
3. 参与撰写密码领域相关专著(不含编著、教材),并公开出版。
4.参与完成密码领域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或在市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5.参与完成密码领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6.参与完成密码相关智慧数字平台、数字孪生平台及数字化平台等项目的数字经济转换、核心技术突破、平台系统建设、平台设计与开发智能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7.获得密码领域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8.参与制定密码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其中,项目技术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提交的个人项目技术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须3000字以上。
2.项目技术总结只能以申报人完成的其中1个项目来撰写,并且该项目信息及佐证材料需在申报系统中“项目/课题”栏里填写并上传。
3.项目技术总结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和该技术总结当月查重报告。
4.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的项目技术总结。
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论文原稿字数须2000字以上。
2.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非全日制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3.申报人可提交多篇发表论文,但须明确1篇第一作者的论文作为“主送论文”。以外文发表的论文如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不作为主送的可翻译概要。
4.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行业内部刊物、网络刊物等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
5.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六)继续教育要求
首次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课程不少于60学时(30+30),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须完成公需科目累计30学时。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查询《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后,完成学习任务。原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的学时可合并计算。
特别:在申报截止日还未完成公需科目规定学时的,可“先参评后补训”,承诺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习。
2.专业科目。申报人须完成专业科目累计30学时(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的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培训项目)。学员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学习数字技术相关专业课程。
特别:知识更新是数字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本市推进职称评价与继续教育工作有机衔接,逐步达到270学时的考核目标。
(七)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单位意见”栏内,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盖章。
2.为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申报前对本单位申报人申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公示期并核实盖章。
3.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及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破格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登录需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完成用户信息注册。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申报材料实行个人承诺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申报及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二)初审
中评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申报人员完成提交后,需持续关注申报系统评审进程。若申报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三)复核
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中评委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完成网上缴费,并按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申报人按照《2025年度中评委送审材料目录》(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均须与系统保持一致,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不可随意增减修改。
复核时需审核学历、技术资格、聘任、获奖、专利等证书原件,核实后即交还本人。
(四)专家评审
中评委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试答辩,面试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申报人未按规定时间无故缺席面试的,视为当年评审不通过。
(五)结果通知
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上海市密码管理局印发电子证书。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基本信息”栏: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应填写完整,若空缺,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二)“学习经历”栏:从高中开始填起,保持时间连贯(“复读”、“休学”等均须说明)。若高中证书遗失,可在附件上传遗失说明(本人手写)。
(三)“工作经历”栏:应从参加工作之日填起(与社保记录保持一致),保持时间连贯(脱产学习、待业、自由职业等均需填写)。
(四)“工作业绩”栏:需在文本框内填写工作业绩,重点对聘任助理工程师以后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进行较全面阐述。“工作业绩”栏填写后,需在“附件”提交该文的word版,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五)“项目/课题情况”栏:不可为空,填写的项目或课题需已经完成并与工作业绩描写相符合,填写的项目或课题需在附件栏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是立项任务书、合同、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应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主观结论。验收通过的项目需上传验收证明。
(六)“专利/课题”栏:仅上传专利,填写的专利须是已授权的专利并上传授权证书,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若填写一律退回。
(七)“论文专著”栏:每篇论文、专著或项目技术总结上传一个附件,论文附件包括期刊封面、本人文章所在目录页及全文PDF版和Word版,外语论文需附上中文翻译。专著附件包括专著封面、目录页及封底扫描件。项目技术总结附件包括完成该项目时所在单位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内容和当月度查重报告(全文注释版本)。
(八)“附件资料”栏: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获奖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本通知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以及无明确上传栏的材料。
所有附件均需彩色扫描上传。
六、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节点
1.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9月15日。
申报人员必须在2025年9月15日17:00前完成第一次在线内容填报并成功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评审。上传的所有资料不得空白,空白文档将视作评审材料不齐将不予受理。
2.网上修改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9月15日。
在修改期间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要求重新提交。
3.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中评委短信通知)。
(二)书面材料申报地点
上海赛博网络安全产业创新研究院受理点: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C4座一楼
联系人:高老师、孙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61432696
(三)中评委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337761
七、评审费用
申报评审费用:
1.一般申报人员800元/人。
2.对通过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认定的申报人员200元/人。
当年度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本通知由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第四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工程系列数字技术专业
中级职称第四评审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