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上海市工程系列金融科技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浦区)

发布时间:2025-07-10

  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金融科技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首届上海市工程系列金融科技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黄浦区)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金融科技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黄浦区),由上海市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专业

  金融科技,包括金融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产品研发、服务运营、跟踪评价、技术管理等。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身心健康要求,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并达到考核要求。

  (二)申报范围

  1、在以黄浦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金融科技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未通过本市工程师职称评审的人员(获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三)学历、工作经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一般应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金融科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金融科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金融科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7年;

  5、对于非理工类专业学历,或者专业工作经历未满的人员,业绩贡献突出,经审核通过,可申报。

  (四)专业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金融科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金融科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金融科技的新技术、新知识、新模式、新设备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金融科技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金融科技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五)技术总结或论文要求

  申报人在任职期间参与金融科技项目完成后的个人项目技术总结一篇或撰写的金融科技相关论文一篇。技术总结或论文可提交多篇,提交多篇的须确定其中一篇为主送。

  1、个人技术总结要求

  (1)技术总结须是申报人独立撰写的由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生产或工程设计等具体项目的技术总结,非个人工作总结或企业项目总结;

  (2)技术总结必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在项目中所任角色、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2500字(含)以上;

  (3)积极探索其它形式的技术总结,譬如在知名专业网站(论坛)中发布的水平较高、可反映本人技术成果或专业水平的作品;

  (4)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个人项目技术总结。

  2、论文/著作要求

  (1)论文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2)独立撰写或者以第一作者撰写,合作撰写原则上不超过3人;

  (3)论文原稿字数须25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送论文的外文论文须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4)论文须在国内外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并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封底,以及论文的电子文档,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5)全日制高校在校期间或在职学习期间发表的毕业或学位论文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6)著作应是独立或者合作撰写并公开出版的(不含编著、教材),其中申报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并提供著作内容电子文档及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著作封面、目录及封底(内容需含作者、出版社及国际标准书号)。

  防止出现学术腐败,需提交申报当月生成的论文/个人项目技术总结查重报告。

  (六)业绩成果要求

  提交具有金融科技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的项目书、任务书、奖状、专利证书等能证明申报人直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相关材料,请提供参与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1),每个项目一份证明材料。业绩成果可提交多项。提交的业绩成果须至少满足以下项目的其中一项:

  1、参与完成金融科技领域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或在市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项目或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

  2、参与完成金融科技领域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并已取得初步经济和社会效益。

  3、参与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研究课题并通过验收结项。

  4、参与地市(厅局)级及以上金融科技类平台、专项合作、试点推广等相关项目,并得到行业推广应用。

  5、参与金融科技相关基础技术研究、产品设计研发、平台系统建设、应用方案设计等重大课题项目,且项目在本单位内部或行业中有重大影响力。

  6、参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计算机信息技术等开源项目,所贡献的开源技术成果在开源社区获得较高引用率和认可度,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7、参与完成获得金融科技领域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8、作为著作权人且以原始取得方式获得金融科技领域软件著作权;如果著作权人为所在单位以原始取得方式获得的,职称申报人应为参与研发人员。

  9、参与制定金融科技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并正式颁布。

  10、取得具有相当中级职称水平的金融科技领域相关国内外认证证书。

  (七)继续教育

  首次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课程不少于60学时(30+30),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须完成公需科目累计30学时。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查询《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后,完成学习任务。原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的学时可合并计算。

  在申报截止日还未完成公需科目规定学时的,可“先参评后补训”,承诺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习。

  2、专业科目。申报人须完成专业科目累计3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的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培训项目相应学时可作为专业课学时,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

  近2年参加的各类本专业相关的培训班、专业实践、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均可按每半天4学时作为专业科目学时,申报人员填写《其它相关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

  (八)专家面谈要求

  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谈。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谈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与职称评审涉及的内容均在范围。面谈安排请关注职称服务平台短信通知。

  (九)其他事项

  1、中央在沪单位中非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需委托本市评审的,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一般为主管局级单位,如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区属事业单位人员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3、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符合相关专业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所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4、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金融科技专业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本专业工程师职称。

  5、从事金融科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计算至申报当年的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四、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金融科技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黄浦区)”,进行网上注册。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将盖章版的评定申报表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申报注册及第一次申报提交。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栏: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应填写完整,若空缺,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2、“学习经历”栏:从高中开始填起,若高中证书遗失,可在附件上传遗失说明(本人手写)。

  3、“工作经历”栏:工作经历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与缴社保经历相符合。

  4、“工作业绩”栏:需在文本框内填写工作业绩,如超过字数限制,可另外在附件栏上传完整的电子文档。

  5、“项目/课题情况”栏:不可为空,填写的项目或课题需已经完成并与工作业绩描写相符合,填写的项目或课题需在附件栏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是立项任务书、合同、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应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主观结论。验收通过的项目需上传验收证明。

  6、“专利/课题”栏:仅上传专利,填写的专利须是已授权的专利并上传授权证书,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若填写一律退回。

  7、“论文专著”栏:每篇论文、专著或项目技术总结上传一个附件,论文附件包括期刊封面、封底、本人文章所在目录页及全文,外语论文需附上中文翻译。专著附件包括专著封面、目录页及封底扫描件。项目技术总结附件包括完成该项目时所在单位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内容。论文和项目总结须上传当月度查重报告(全文注释版本)。

  8、“相关表格”栏:《单位信息确认表》(附件3),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9、“附件资料”栏: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获奖证书、软件著作权等本《通知》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以及无明确上传栏的材料。

  10、所有附件均需彩色扫描上传。

  11、申报者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第一次申报并成功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12、网上材料提交后,评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退回材料修改,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13、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后,评委会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报送材料清单(见附件4)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递送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系统保持一致,不可随意增减修改。

  2、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单位应对申报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写内容和各类证书、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年度考核、岗位空缺等情况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不能简单填写“情况属实”之类;未写入核实意见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右上角注明受理号)。

  4、申报人员整理评审纸质材料时一律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竖式有搭扣的档案袋)。评审材料袋上请黏贴《报送材料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手机号。

  5、申报人员应备好材料原件,如实报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申报及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材料报送地点及费用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8月31日。此日期是指申报人须完成在线内容填报并成功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评审。注意:上传的所有资料不得空白,空白文档将视作评审材料不齐将不予受理。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9月30日。在修改期间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分配到受理号后另行短信通知。

  (二)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分配到受理号后另行短信通知。

  联系人:丁老师、顾老师,咨询电话:021-63864457

  (三)评审费用

  评审费800元。未通过评审者,不退还评审费。

  本通知由上海市工程系列金融科技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黄浦区)负责解释。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职称专家中可供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金融科技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黄浦区)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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