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中评委”),负责本市汽车专业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工作。

  今年评审工作的重点是:聚焦汽车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落实本市汽车产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引导汽车专业技术人员聚焦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底盘、固态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持续提高复杂系统工程问题解决能力和全产业链创新技术能力,为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级别自动驾驶引领区和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评审专业范围

  汽车中评委下设7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序号

专业学科组

申报专业范围

1

整车集成

及设计

从事整车架构和总布置、造型设计、整车性能集成及分析、车辆测试技术与认证、车身结构、主被动安全、整车新材料等设计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2

汽车零部件

技术

从事汽车上某子系统或零件的设计研发及试验认证,以及与该子系统或零件相关设计开发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

3

汽车制造

从事整车及零部件装配、焊接、冲压、电泳、涂装、压铸、3D打印等及汽车生产材料、加工、工艺、设备、智能制造相关的人工智能应用及数字化管理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4

低碳与新能源动力总成

从事汽车新能源技术,包括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太阳能技术等;动力及驱动技术,包括各种电驱动技术、动力电池包及电池模组、电池热管理、电驱动功率器件,电动化智能控制系统及新能源汽车结构布置等;低碳内燃机、汽车发动机及发电机组、变速器及相关附件等设计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5

汽车电子

电器

从事汽车电子架构、车用电子电器设备(包括车载计算平台、车载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线束、电源等)、系统集成及测试等设计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6

汽车智能与软件技术

从事需求分析、架构设计、模块编码、系统集成、测试验证等软件和算法开发、人机交互、数据融合,以及智能网联汽车应用、信息安全、云计算、边缘计算算法等;设计和开发机器学习/深度学习软件框架、算法、数据训练软件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7

汽车技术

管理

从事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技术项目、技术经济、产品规划、售后技术服务、工程运营、技术法规、企业数字化应用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汽车专业技术工作,申报截止当日符合“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条件之一,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拟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后,因退休影响到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相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师满4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4.对于先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对符合《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文件规定可受聘助理工程师,并符合申报学历、资历要求的。

  6.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7.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6年6月30日。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8.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下载路径:市人社局官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专栏)。

  (四)论文

  提交1篇评聘助理工程师以后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为评审材料,并满足以下条件:

  1.独立撰写,且论文格式须符合论文基本结构框架。

  2.学历或学位论文、项目说明书、工作流程、产品说明、工作小结、工作手册、工作指导书、行业标准、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等不能作为申报论文提交。

  3.论文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论文如有发表的,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及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

  申报者提交多篇论文的需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提交外文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评审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论文是考核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术规范,中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同时,也请申报人慎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辅助写作。对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五)单位工作考核和公示要求

  聘任助理工程师以来(超过5年的提交近5年)的业绩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请在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前公示,且公示结果为“无异议”。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须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课程不少于135学时(90+45),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3年内需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4〕221号),2026年公需科目目录范围内的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均可计入公需科目学时。本年度公需科目的考核周期为2024年至2026年,累计应完成90学时。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rsj.sh.gov.cn/jxjy/#/index)。

  2.专业科目。3年内需累计完成45学时。

  专业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汽车工程师培养在线”网站(http://www.shautoengr.cn)。

  四、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段

  2026年6月1日0时起至6月21日24时止。

  (二)申报方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进行网上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21日),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将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整,并确保与纸质材料的内容完全一致,专家评审时以网上上传材料内容为准。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报。

  3.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需经常关注评审进程,如出现材料退回,请及时按照评委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规定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按照规定要求填报材料,上传各类附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应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汇总填写《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2.《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填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者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必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只有“情况属实”之类)。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3.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4.提供申报者聘任助理工程师以来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须单位填写、单位加盖公章及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六、纸质材料报送及费用

  汽车中评委将在报送时间内通过电话通知申报人在约定时间到评委会提交纸质材料。

  (一)报送时间、地点

  2026年8月3日至31日,虹口区同嘉路79号5号楼1楼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5750057

  (二)报送要求

  评审材料袋(档案袋)上请贴“附件3 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核对表”,并注明申报评审的学科组、申报人姓名、单位、手机号码。

  (三)评审费用

  900元/人(含论文审阅费等),提交纸质材料时现场缴纳。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汽车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汽车中评委申报材料填写及提交要求

  附件2 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申报单位汇总填写)

  附件3 申报工程师评审材料核对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