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 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
(一)卫生统计(2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行业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统计学、医学(包括公共卫生)、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和研究能力。
3.熟练运用SPSS等数据分析工具。
4.具有病案统计等医疗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或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卫生标准研究(3名)
岗位描述:
负责本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公共卫生管理、计算机信息技术、医院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基础扎实,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了解卫生信息标准及专业应用,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研究撰写能力。
3.具有高度集体意识,端正的思想作风,并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4.具有卫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或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数据评价研究(3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报告撰写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英语六级及以上;
2.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挖掘利用的研究方法,熟练操作Python、R等相关数据管理和分析挖掘软件;
3.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责任心强,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技术研发(2名)
岗位描述:
负责智慧医疗及“互联网 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工作。
岗位要求:
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英语四级及以上;
2.掌握JAVA、C#、PHP等开发语言;
3.熟悉HTML、XML、CSS、JavaScript,WebService等技术;
4.熟悉主流操作系统及中间件技术;
5.工作热情,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具有卫生行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或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及签字扫描件一并发送),连同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科研学术成果、奖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注:1、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包括应持有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应当于报考截止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4、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由统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通过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成绩占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其中未达及格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07室 邮编200040
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 联系电话:021-22121885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2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