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公益的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培养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服务项目,促进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职责。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竞技体育项目管理员(专技初级)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热爱残疾人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具体报名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3.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须一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其他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zhaopin_wtzx@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名称”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不予录用。
  (2)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招聘单位无提醒义务。
  (3)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参加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约定的时间至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虹口区水电路17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笔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三)笔试
  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招聘单位将不予以录用。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其他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应聘资格、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56904400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76号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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