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一、研究院简介:

  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为上海中医药大学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22年9月,其前身为上海市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所。研究院主要承担国际国内中医药标准化组织的平台建设与推广、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相关数据采集挖掘研究和决策咨询、中医药质量标准基础研究和标准制定等职责。

  作为国内首家独立法人单位的中医药专业标准化科研机构,研究院以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 249)秘书处、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疾病分类代码(WHO ICD11-ICTM)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标准化建设委员会秘书处三个国际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平台为核心,承担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是“上海标准”大健康专业技术评价第三方机构,也是上海市首批国际标准化实训基地。

  研究院成员受聘担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及上海市标准化专家,广泛参与上海市和国家关于中医药国际化和标准。自2009年以来,研究院团队深入开展中医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有:ISO国际标准的研究及制修订、中医药标准化战略及体系研究、WHO国际疾病分类研究、WHO传统医学服务评价、国内各级标准的研究及制修订、大健康领域的标准化研究及世界传统医学研究等。

  目前研究院已管理发布ISO中医药国际标准117项。由研究院团队负责并代表中国专家组参与的包含传统医学章节在内的ICD第十一版已在第72届世界卫生大会(WHA)上顺利通过,这是传统医学纳入世界主流医学管理的一项标志性成果。研究院专家团队担任了国际组织的主席、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重要领导职务,掌握和引领了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权和主导权;团队在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领域所取得的成就获得了国家多位领导人的重要批示,并多次入选中国中医药发展年度十大新闻。

  此外,研究院承担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参与起草发布多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多次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上海标准领域学术成果奖。研究院同时承担了硕博士研究生培养任务,培养了一批中医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复合型人才。

  研究院的建设目标是以三个国际组织的标准化工作平台为核心,引领、主导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服务于国家“中医药国际化” 战略和“中国标准走出去”战略,并以国际国内标准的协同联通机制,创建国内国际两个标准化联盟,整合全球中医药标准化资源,以标准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心身健康。

  (五)研究人员是研究院招录的重点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特殊学科要求硕士及以上,专业均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加大对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双一流”等重点院校人员的招聘力度,进一步优化科研人才结构。

  (六)新进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或学科、学院发展特别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简历和求职信,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研究院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校院两级招聘

  1、研究院在组织面试时应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行相关的专业面试与考察。

  2、校级综合面试审议研究院拟推荐人选。

  3、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录用人员。

  4、全校公示。

  (三)办理录用

  1、拟聘人员需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2、在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报到程序后,方可到岗上班。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1、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视应聘者具体条件,另协议薪酬、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021-51322441

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

202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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