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因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相关规定,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2名,保健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2名;保健医生1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1、教师:专技初级1名、专技高级1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具有教师资格证。

  2、保健医生:专技初级或以上1名。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务相关专业毕业,熟悉、热爱幼儿保健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女性。

  应聘者若是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满一年以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简历(附本人照片);

  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可展示自我专长和教学技能方面的资料。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单位,也可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将通过电话与本人联系,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事宜,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进行专业技能及教学能力测试,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说课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以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本市妇婴保健院进行体检,领取《上海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

  联系地址:虹桥路2264号 联系人:秦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62425369 邮 编:200336

  监督电话:62427932

  Email:szyrs5369@163.com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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