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是同济大学附属医院、上海市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同济大学口腔医学院与附属口腔医院一体化管理,拥有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及口腔医学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实力雄厚,拥有集产学研于一体的高水平口腔转化医学实验中心——上海牙组织修复与再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因医院业务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院外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医务部主任,职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熟悉医务管理、医政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具有三级医院五年以上医务部门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有医院筹建经验者优先。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应聘
  应聘材料:(1)填写《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同济大学口腔医学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报名表》,签字并提交扫描件;(2)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任职等扫描件;(3)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6106@tongji.edu.cn(电子材料统一打包,邮件名称:应聘医务部主任+姓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17:00前。
  2.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的不通知)。
  3.面试
  医院根据职位要求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本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5.考察
  由医院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6311625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99号
  监督电话:021-66301001

上海市同济口腔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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