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非教师岗位招聘公告(2026年下半年)

发布时间:2026-08-25
  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非教师岗位6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表《上海戏剧学院非教师岗位招聘需求简章(2026年下半年)》。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应聘者须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https://recruit.sta.edu.cn/(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2.资格审查及资格测试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名时提交的资格测试内容进行分档,资格审查及资格测试均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
  考核工作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考察。笔试由相关部门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分答辩和实操两部分,答辩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知识及个人基本情况等;实操则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能力。最终按照笔试、面试4:6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确定进入校招聘评议小组会议人员,通过会议审定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4.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自行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身体条件须达到岗位要求,体检报告交由学校医务室认定。
  学校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原则,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公示、录用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或有其他影响录用情形的,根据查实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2.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者如与学校参与公开招聘各环节的人员有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向学校人事处报告。
  3.应聘者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3221(8月28日起的工作日9:00—17:00接受咨询)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联系邮箱不接受简历报名)

上海戏剧学院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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