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3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邵楠委员:

  您提出的“0764”号“关于在‘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剔除‘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后,部分省市陆续在引才落户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调整。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不等同于取消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本市现行的人才引进各梯度政策(含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均将符合计划生育作为条件之一。其中,居住证积分政策明确规定:“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居转户政策也明确规定:持证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符合“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引进人才直接落户政策则要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下一步工作

  人才是上海的第一资源。在上海推进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努力贯彻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新的“三项重大任务”的关键时期,上海对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历史阶段都更加迫切,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和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紧缺急需的关键核心人才。

  为做好人才的吸引和集聚,我们将积极会同市发改、公安、卫生等部门,在本市人口政策的框架下,对优秀人才引进落户过程中的计划生育相关事宜开展深入研究,适时启动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