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盟上海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设‘人力资源友好型’城市,助力人口均衡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提案分析了目前上海人口增长空间有限、劳动力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人口流动性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快“全生态”“全周期”人才引进、优化居住证政策、利用技术红利构建无缝链接劳动力资源网络、强化“全生涯”职业教育等建议,对上海城市建设和人口均衡发展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本市各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做好人才引进、促进就业、职业教育培训等各方面工作。
一、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就业服务对象范围向外省市延伸
落实《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并根据国家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探索逐步将就业服务、失业保障等公共就业管理服务的对象范围向包括长三角地区在内的外省市延伸。
在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方面,努力促进各类重点群体实现就业。一是将大学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政策;积极推动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三支一扶项目等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工作,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纳入实名库并落实到基层持续开展跟踪帮扶。二是将“帮助8000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纳入市政府实事项目重点推进实施;结合上海产业发展和布局,发展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设青年(大学生)职业训练营、开发校园职业指导课程、组织开展提升青年就业技能的就业服务项目,全方位提高青年劳动力的就业适应性,促进与产业升级的同步发展。三是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出台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延长政策享受期限,同时积极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退捕渔民、残疾人、离土农民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对市场化就业确有困难的进行托底安置,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对于外来从业人员就业,不断完善政策和服务举措。一是全面推进灵活就业登记,将来沪从业人员在本市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范围从原家政服务等6个行业扩大到所有来沪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大了对相关人员的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二是将失业保障范围由户籍人员扩大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在上海的失业人员,并开通了网上申领渠道,方便失业人员办事。三是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打造本市服务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品牌,每年春节前后启动“春风行动”,提供用工招聘、政策咨询等免费就业服务,将“春风行动”办成“四季如春”的活动,形成就业服务长效机制。各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也创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就业服务品牌,如:浦东新区的“e地就业”工作室、金山区的“相约520服务小队”、嘉定区的“天天招聘”和“月月招”、长宁区的“九叶屋”等,精准服务本区的来沪人员,不仅提供就业岗位推荐服务,还提供居住证、灵活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四是努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加大对就业歧视及违法职业中介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以上各项举措均覆盖提案中所提出的“在上海工作的劳动力”和“为上海工作的劳动力”。
去年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人社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要求和国家人社部的部署指示,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保就业、促就业。一是聚焦重点行业企业出台稳岗政策措施。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的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四类困难行业企业出台稳就业补贴政策;对新吸纳劳动者的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对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二是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重点企业,发动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做好就业服务,为每家重点企业确定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日跟踪企业用工存在问题并协助解决。三是积极开展农民工返岗复工相关对接服务工作。会同市经信委、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委、合作交流办等部门及各区人社部门形成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协调处理农民工返岗复工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使用“上海健康云”申报相关复工信息、使用人社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填报员工返岗信息,实现和输出省市人社部门信息共享;会同劳务输出地共同拟定对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指导企业接收返岗员工,着力加强后续跟踪服务,指导企业按照疫情防控的统一要求实施外来务工人员返企后的健康管理。四是推进线上服务。将线下的公共服务转到线上,鼓励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在疫情期间通过线上进行招聘、求职、培训及业务办理。五是定向援助湖北。与湖北省人社部门建立工作对接协调机制,签署劳务协作帮扶协议,助力湖北地区复工复产,组织开展面向湖北劳动力、湖北高校毕业生的多场“云招聘”专场活动,精选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企业,定向推送6000多个招聘岗位,并在上海公共招聘网开设“援鄂专场”,长期发布援鄂企业岗位信息,吸引和鼓励湖北籍劳动力来沪就业。同时,通过就业、社保信息系统,排查吸纳湖北籍劳动力20人及以上的企业,定向开展“帮湖北、稳岗位、不减员”专项活动。
二、不断优化居住证政策,建立梯度化公共服务体系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本市已基本形成居住证、居住证积分、居转户的梯度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现有的居住证积分体系已覆盖所有行业和所有在沪就业群体,突出个人的实际贡献和综合素质,突出产业发展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政策导向,为长期在上海工作的来沪人员建立透明、稳定的预期,使其逐步融入上海的社会发展之中。《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市政府第58号令)明确:《居住证》积分管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分值;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享有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卫生、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持证人配偶、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居民医保等待遇;持证人在达到居转户相关条件后,即可办理本市户籍,享受相应公共服务。
此外,本市还不断完善海外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政策和服务。一是以留学回国人员直接落户政策吸引集聚海归人才。2020年12月1日起,上海实施新的留学人员落户政策,基于国家赋予上海改革开放新的重大任务,新政特别新增了激励条件,进一步放宽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时限、回国后首次工作地等限制,进一步加大海外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专业留学人才和创业人才引进力度。比如,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高端人才,以及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的高端人才,只要其全职来上海工作即可办理落户;对“两重一基”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留学人员,全职来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即可办理落户;对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沪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只要企业正常运营、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即可办理落户。通过三个定向放宽,进一步为海外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专业留学人才和创业人才来沪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和稳定预期。二是以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保障海外人才市民待遇。2002年起上海开始实施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作为解决海外人才在沪生活待遇的一项人才制度,上海海外人才居住证覆盖了入外籍留学人员、外国人才、港澳台人才,以及拥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中国人才。海外人才居住证实施多年来,对吸引海外人才来沪工作、创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上海又出台了《《关于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直接办理B证的实施办法》,实现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与海外人才居住证的无缝对接。2020年,新修订的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精细化定位上海战略发展需要、市场化发挥人才评价机制的特点,建立了梯度化的待遇服务体系和便利化的全程使用体验。持证人可在居留许可、工作许可、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聘用、公积金、子女教育、资格评定考试和登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通关便利、来沪定居、永久居留、金融服务、驾驶证照办理、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评选表彰、政务服务等17个方面享受权益,并大力推广电子证照、接入市政府“一网通办”,提高证件使用便利度,全面解除海外人才的后顾之忧。同时,在提升功能性、便利度和推广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和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并允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吴江、嘉善)持“中国绿卡”的外籍人才直接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探索同城化待遇。
三、强化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为满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更高要求的需要,上海职业教育顺应时代发展变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质培优为主线,重点围绕“完善体系建设与机制改革、优化职业院校与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任务,加快推进转型发展与建设进程,提升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在“强化‘全生涯’职业教育,升级、改善乃至重构中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方面,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对接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专业布局。不断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业院校层次及布局。依据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专业建设水平、就业质量等合理规划引导专业设置,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比如,围绕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建设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制造等相关职业教育专业;逐步建设专业人才供给与需求分析的大数据平台,健全退出机制;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发布程序;建立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公开制度;出台《上海市中职专业结构布局调整的指导意见》;在现有职业教育中高、中本、高本贯通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共同参与现代学徒制和“订单班”试点等工作,培养更多的适应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四新”和劳动力市场发展变化新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二是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自2016年起,上海市教委联合总工会持续推进在岗人员学力提升行动计划,有效提升了本市在岗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职业素养。2020年,市教委推动职业院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法定职责,出台《关于开展本市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的指导意见》,并面向产业工人培训能力调研工作,形成产业工人职业培训需求清单,支持职业院校提供一批产业工人职业培训课程,逐步探索“互联网+培训”的模式,教育和人社部门联合完成职业技能培训共计100万人次,近2000家企业受益。有效提升了产业工人等在职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力度。同时,全市现有71家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覆盖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汽车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重视外来常住人口子女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近年来,本市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出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条件,确保随迁子女享有应有的教育权利。近年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中考人数逐年上升,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职自主招生数保持基本稳定。四是建立健全终身学习体系。目前,本市各级各类社区(老年)教育机构为市民提供课堂学习、远程学习、团队学习、体验式学习等多样化学习服务,开设有市民教育、健康教育、艺术修养、文化素养、实用技能、体育健身等六大系列、45类、369门课程供不同年龄段的市民学习,为广大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提供了便捷的学习途径和丰富的学习资源。推进中老年人力资本开发,首创老年教育兼职教师注册制,有7000多名兼职教师进入老年教育师资库,发挥中老年人学有所长。
同时,本市近年来大力推进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2018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由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沪委办发〔2018〕24号),2019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沪人社职〔2019〕347号),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一是深化精准化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发挥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在职职工培训的主体作用,具备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可自主开展包括特种作业培训在内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费补贴。依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大企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建立面向上下游企业开放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基地服务上下游企业开展培训。二是重视培训项目点面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央企在沪分支机构等,备案认定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在职职工、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水平评价,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筹备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为契机,健全完善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带动技能劳动者整体素质提升。加大对本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发现和选拔,发挥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做好上海技能能手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提升优秀高技能人才获得感和荣誉感,带动全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下一步,本市各相关部门将以“四个放在”为工作基点,立足于更大的空间和视野,进一步拓展本市人力资源腹地,着眼于不同类型劳动力的需求,分类施策,统筹用好各类人力资源。一是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力度,积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促进就业,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实现多渠道、多形式的就业。二是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工作力度,开展失业人员的动态排摸,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三是持续完善居住证制度,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的公共服务及便利,让生活和工作在本市的来沪人员更有归属感。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上海教育现代化,推动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将持续完善“全生涯”的人才培养体系,为生命周期和职业生涯不同阶段人群的学习和发展提升提供服务,实现“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教育目标。五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辐射作用,明确行业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全面推进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