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进上海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贵单位在提案中反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政策经过多年的实施,目前存在“实际需求与发展目标之间出现差异”“基地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时存在机制障碍”等问题,建议及时调整机构系统,形成完善机制,同时探索产教融合,提升培育基地自身能级,我们认为很有必要。

  本市一直高度重视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工作。近年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采取一系列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基地持续健康发展。从基地的发展认定、培训实施、绩效评估、专项资助管理等方面,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和操作办法,先后印发了基地建设试点工作通知,编制了本市基地建设“十三五”规划;2014年,会同市经信委、市农委分别制定了行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先后于2013年、2015年、2017年制定修订基地运作绩效评估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先后于2012年、2015年、2020年制定修订基地专项资助实施办法;2021年还开展了基地专项整治工作,并在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61号),进一步加强对基地的规范管理。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管理,指导基地规范运作

  一是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基地发展的指导作用。在基地发展认定、专项资助等重大事项中不断健全完善部门协同机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基地的统筹规划、发展认定、专项资助等工作,推进基地发展与本市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更紧密贴合。

  二是加强市区人社部门对基地运作的规范管理。一方面,在市级层面不断优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编制发布培训、实训、评价等相关工作指导手册等,规范基地管理要求。另一方面,落实各区人社部门对基地的属地化管理,指导基地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规范,提升服务能级。

  三是不断推动基地完善制度提升运作绩效。指导各基地建立健全运作管理机构,优化工作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数字化管理,规范补贴培训组织实施,强化考核评价质量监管,高质量使用基地建设专项资助,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运作绩效。

  二、分类指导,鼓励基地健康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类基地全面发展。聚焦央企在沪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重点产业领域民营企业等,依托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扩大基地建设覆盖面,全方位加大政策举措支持力度,使企业类基地成为具有技能人才项目开发、培养培训、技能评价、使用激励等功能的综合性基地,大力培养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二是支持协会和园区类基地规范发展。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以及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市级行业协会、重点产业园区为依托,支持协会和园区类基地承担技能人才项目开发、技能评价的功能,加强对全市中小企业、园区入驻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服务。

  三是鼓励院校类基地结合实际有序发展。支持院校类基地开展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院校类基地发展成为新型技师学院,在落实相关经费资助、引进技能培训人才、畅通师资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发挥在培训实训、师资研修、技能评价、人才激励、竞赛交流、产学研合作和区域共建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构建多方协同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力市场供需精准对接。

  三、产教融合,提升基地培养能级

  一是支持基地发挥师资培养资源优势。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一体化师资研修平台,鼓励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从教,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强化品牌意识,充分挖掘各类载体资源,发挥特色优势,构建广泛多元的职业技能品牌体系,依托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培育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培养基地,发挥双师型、一体化师资孵化研修功能。

  二是落实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向企业开放,提供职工培训实训服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职工培训中心,面向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开展培训。深化产教融合试点,构建行业企业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院校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协同育人体系,鼓励院校与企业对在校全日制学生开展定向培养,支持院校面向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综合性政策引导,鼓励行业企业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三是全面推广学徒制培养方式。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行业企业针对重点培养的技能岗位新录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和企业受益面。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度参与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共订人才培养方案,共享师资资源,共担培养成本。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按照2021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61号),对基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研究优化基地评估内容和制度设计,强化基地规范运作。近期,市人社局还将会同市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提案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基地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专项整治和“实施方案”制定中充分予以吸纳,进一步完善基地管理制度,加大基地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基地的运作绩效,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本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指导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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