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21号提案的答复

沪人社提主〔2023〕6号
发布时间:2023-05-11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致公党上海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留学归国人才服务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提出加大对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才引进力度、人才支持向科研成果转化倾斜以及大力支持关键制造业方面人才等建议对本市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我局会同市经信委、市科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本市留学人才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按照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坚持政府和市场“ 双轮驱动”,不断创新人才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起以留学回国人员直接落户政策吸引集聚海归人才、以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保障海外人才市民待遇、以“浦江人才计划”为海归人才提供“第一桶金”、以留创园为平台和载体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新创业、以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体系为留学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涵盖留学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等全方位全过程的政策制度体系,人才综合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对留学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一)着力政策制度创新,打造更加开放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体系。陆续出台多个支持海外人才来沪就业、创业、乐业的政策文件,比如,进一步优化毕业于世界排名前100名院校留学人员落户条件、将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申请人群扩展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中国绿卡持有者、拓展B证权益“17+3”项、将浦江计划申请资格拓展到尚在海外与本市签订意向协议人群等,为海外人才安居乐业提供保障。
  (二)畅通海外引才渠道,打造海外人才引进工作闭环。坚持内外联动、园站联通(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外人才工作站),充分依托海外人才工作站海外引才前端触角、人才项目对接纽带作用,推荐优秀海外人才来沪发展,促成优质海外项目落地。在全市留创园区推广“海归服务海归”模式,使之成为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地的有形载体和前沿阵地,构建国内国际有序对接的工作格局。
  (三)主打城市软实力,打造留学人员工作上海品牌。针对国际形势变化和海外引才变局,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方法,坚持“国际视野、城市精神、人才价值、创新加速”的海外人才工作定位,以在留学人员群体中持续打造“留?在上海”(Make Shanghai Your Home)经典品牌为切入点,抓住海归人群“四个国际化”特征和上海城市匹配度,打造留学回国创新创业首选地。
  (四)加大培养支持力度,建设梯度化留学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目前已基本构建起涵盖国家人社部、上海市等专门针对海归群体的“回国资助计划”“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梯度化资金支持体系。“浦江人才计划”以其“第一桶金”的定位受到留学人员好评,资助效果明显。
  (五)强化海外人才待遇保障,消除人才后顾之忧。一是自2002年在全国首创了海外人才居住证的人才制度,多年来经过不断升级和待遇拓展,已为入外籍留学人才、外国人才、港澳台人才等全类别海外人才量身打造了一张颇具含金量的“人才待遇证”。二是实行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突破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三是量身定制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保政策,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允许海外高层次人才延迟申领养老金、认定和接续缴费年限、一次性缴纳在本市就业但未参保期间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
  (六)不断提升服务能级,打造高效便捷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实施“网上办、马上办、上门办、一口办”服务举措,留学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等申请材料精简一半以上,申办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以内。对于海外高层次人才,还实施“专窗、专业、专人”的“集约化”服务,实现“一口受理、一站办结”。此外,持续推进市、区两级海外人才工作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底已实现海外人才业务下沉“事项全覆盖”“区域全覆盖”。
  二、对本提案的具体答复意见
  针对提案提出的加大对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才引进力度、人才支持向科研成果转化倾斜、大力支持关键制造业方面人才等建议,我们会同市经信委、市科委等部门进行了研究,认为该建议与本市留学人员引进政策调整方向总体一致,为政策优化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
  (一)研究出台留学人员落户激励政策。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我们充分考虑各类海外留学人才群体不同情况,坚持运用多元化评价方式,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综合运用主体评价(用人主体或第三方评价,如国际权威大学排名)、薪酬评价(社保缴费基数和个税情况)、投资评价(来沪创办企业)等方式识别和引进人才。在留学人员落户政策中专门设置了激励条件,一是从海外成就、工作经历和岗位的角度,针对国际知名科研机构、世界500强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高层次人才,以及世界名校(世界排名前50)留学人才给予激励,全职来沪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二是从行业领域和海外人才所学专业角度,针对重点单位(包括高新技术类企业、战略新兴类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聘用的STEM专业(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人才给予激励,全职来沪工作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取消社保缴费基数要求);三是从支持创新创业角度,针对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来沪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海外人才及团队给予激励,企业负责人和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来沪创业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取消社保缴费基数要求)。
  (二)设立海外人才专项支持计划。从2005年开始实施“浦江人才计划”,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员,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环境。
  (三)出台外国人才工作便利化措施。推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5.0版,大力吸引获得世界前500名高校STEM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人才来沪工作,对参与抗疫科研攻关的外国科研人员推出《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快速申请机制,对曾在我市合法工作且疫情期间在沪合法居留并未出境的外籍人才,变更用人单位可享受相应便利等。采用“视频核验+远程受理”等不见面审批方式,保证疫情期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不断不乱。
  (四)推动落实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制定出台《关于我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着力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论资排辈。积极探索创新人才评价、激励和考核机制,近期正在推动落实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将创业型人才纳入分类评价范畴内,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五)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政策激励。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上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中技术合同奖酬金发放的若干规定》,推动有关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允许试点单位科研人员以其持有的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作价入股。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试点,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的全资资产经营公司按规定享受同等奖励分配、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开发目录,加快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和专业机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战略目标,结合上海城市特点,充分发挥上海开放引才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加大留学人员工作力度,优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综合生态,积极保障留学人才在沪各项待遇,为有志于回国工作、创业、发展的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努力将上海打造成为海外留学人才的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和价值实现之地。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本市海外留学人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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