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4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黄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产教融合背景下提升上海市技师学院建设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会办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技工院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载体,对加快本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您提出的改善技工学校办学条件、改革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加强专业设置引导调控、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等建议,对推动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落实职业学校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发挥技工院校培养市场紧缺高技能人才的优势和作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近几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等部门在相关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培育发展新型技师学院,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关于您提到的上海探索挂牌建设新型技师学院的情况,为进一步构建政校行企多方协同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委等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推动本市新型技师学院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围绕本市3+6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在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完善、条件成熟、成效显著的优质院校、龙头企业中挂牌发展新型技师学院。

  一是创新试点,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升级。承担新型技师学院功能的院校、企业在不改变单位性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依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机制,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平台,在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培训师资孵化研修、高技能人才激励培育、国际化技能竞赛交流、产学研合作培养、区域共建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和改革试点,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产教协同育人。

  二是政策赋能,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动力和活力。对承担新型技师学院功能的院校,可优化和动态调整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在落实教学改革、教师发展、国际交流等工作时予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育训结合考核奖励制度,对承担新型技师学院功能的,绩效考核按最高档确定。在从事技能培训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时重点关注其培养实绩,在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和专项资助中予以政策倾斜。

  三是示范引领,发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领航作用。2023年,经与市教委等部门共同遴选评审,本市公布首批10家上海市新型技师学院。其中,4所中职学校覆盖了中专、职校、技校等多种类型;4所高等院校既有高职,又有职业本科,举办主体既有公办,又有民办;另有2家企业,整体分布均衡。这些院校、企业长期承担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世赛国家集训基地和上海选手培养基地、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技能大师工作室、社会评价机构等任务,挂牌新型技师学院将进一步助力其辐射带动行业内技能人才整体素质提升。

  二、支持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

  关于您提到的“政府要支持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近年来市教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作,持续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落实职业学校达标工程。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上海市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指导有关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办学条件未达标情况整改计划》。

  二是建立达标情况动态跟踪机制。每季度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指导各校认真完成平台系统填报,确保数据准确。依据《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标准,形成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一览表,切实做好后续指导和督促工作。

  三是落实办学达标工程主体责任。要求各主办单位切实担负办学主体责任。对部分办学条件指标数据未达标的学校,通知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确保学校严格落实《整改计划》中的各项目标、进度安排和举措。

  三、改革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教师提供技术服务

  关于您提到的“改革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教师提供技术服务;引进更多企业兼职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深化校企合作,成立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议,市教委积极对接国家和上海市重大战略、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围绕国家和本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能力提升。

  一是重视激励,教师考核全面提“效”。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制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的通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4个等第,推动本市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更好服务上海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提高职业院校参与竞赛积极性。

  二是围绕目标,职教教师全面提“素”。开展国家级培训项目,包括课程实施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1+X”证书制度种子教师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名校长(书记)培育、名师(名匠)团队培育、培训者团队建设、产业导师特聘、教师企业实践、访学研修等项目,2023年实现国家级10个培训大类全覆盖,另外增加实施师德师风、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2个特色项目,共计12大类54个子项目。实施上海市培训项目,2023年,先后开展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德育教师高级研修班、中职骨干班主任培训、企业实践项目、中职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民办强师工程等培训培养项目,教师覆盖率达20.4%。

  三是构建体系,师资培训全面提“质”。加强基地建设,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顶层设计,形成“国培-市培-区级(行业)-学校”四级培训联动机制,打造“新进教师—骨干教师—专业或学科带头人—名师培育工作室主持人—正高级职称教师”阶梯式培训体系,依托国家级基地、市级基地和行业企业实践基地等着力打造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有效满足职教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加强课程建设,打造数字化资源,开发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建成一批教师培训优势特色项目和优质课程资源。初步形成上海市职业院校培训专家教师库、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库、兼职教师库等基础数据,为后续更好地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四、大力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学校与企业广泛深入开展合作,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订单培养、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技能人才全程培养等方面逐一突破,达到真正的产教融合”等建议,市教委根据《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多措并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一是推动多元主体举办职业院校,优化院校专业布局。依据国家战略产业发展需求、专业建设水平、就业质量等合理规划引导专业设置,根据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结合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推进上海职业学校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推动多元主体举办职业院校,支持区政府、行业部门、企业等举办五年一贯制新型高职院校,出台《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项目。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校企双方联合开展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标准制定、课题研究、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服务产业的能级,开展上海市首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申报与建设工作,立项建设60个中职优质专业,首批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先导产业拟立项建设20个左右上海市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

  三是落实育训并举职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关于开展本市职业院校育训结合激励计划的指导意见》,支持本市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覆盖重点专业领域的“工匠之师”。依托设立在职业院校中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各类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开展首批职业教育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分别立项和培育建设集成电路、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20个市级现代产业学院。开展教育部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遴选14个现场工程师项目到教育部参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立项建设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产教联合体等14个市级市域产教联合体,成功申报国家级1个。落实教育部重点任务,开展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申报工作。

  此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为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事业单位放权赋能。本市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本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按照本市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意见,中职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参照高中可达43%。按照本市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应用研究型高校、应用技术型高校、应用技能型高校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分别可达55%、50%、40%。另外,2023年,为了进一步吸引、留住、激励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沪人社专〔2023〕230号),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事业单位经批准可设置非常设岗位,用于事业单位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可临时超职数聘用或不占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十四五”既定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共同遴选挂牌建设20家左右新型技师学院,并落实支持政策,指导新型技师学院在课程开发、培训实训、师资培养、评价竞赛等方面加强创新探索,力争取得实效,形成上海特色。同时,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继续探索和落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技工院校的发展。下一步市教委将通过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支持技工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激发教师潜力、深化校企合作,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快培养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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