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7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妇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制度的提案”收悉。对于提案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结合职能职责,不断推陈出新,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持续促进妇女就业和平等就业
国家及本市劳动法律法规明确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均禁止就业性别歧视。2023年修订的《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录用标准(国家特殊岗位除外)。本市也积极采取措施持续促进妇女就业和平等就业:
(一)强化政策引导与双向宣传。市人社部门在政策制定中注重劳资双向权益平衡,通过政策引导和调控,推动用人单位主动落实妇女平等就业权;在职称评价标准中,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标准不因性别而异;同时,多渠道宣传女性平等就业法律法规,帮助女性转变就业观念、科学规划职业发展,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妇女公平就业的氛围。
(二)规范招聘流程与提升就业能力。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招工信息的审核,禁止在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过程中出现性别歧视的做法。同时,根据女性求职者就业能力和求职需求的不同,通过细分服务形式,加强对女性求职者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定期组织女性就业创业专题讲座、专场招聘、创业大赛等活动,帮助女性提高就业竞争力,减少就业歧视的发生。
(三)推动专项集体合同落实。市总工会修订《上海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将用人单位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等方面不歧视女职工等内容纳入,督促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就业平等。推动基层单位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23万份,覆盖女职工66.85万人。
二、建立健全性骚扰防治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均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把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纳入教育培训的内容,加强安全保卫和管理等工作,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本市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以《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2023)》为基础,建立健全性骚扰防治体系。
(一)强化制度保障与法律援助。市总工会修订《上海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将就业歧视、职场性骚扰等纳入工会维权服务范畴。提供专业法律援助,聘请市总工会女律师志愿服务团,推动区局工会设立法律专家顾问团,依托全市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点、服务热线、维权热线等,为女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
(二)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市总工会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各级工会组织与同级检察机关建立沟通联络、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将性骚扰防治、公平就业等纳入协作重点,开展检察听证和联合执法监督,形成“工会+检察院”联合执法监督合力。
(三)严格执法与普法宣传并重。各级人社部门常态化开展女职工权益执法检查,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市妇联、市总工会组织全市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投诉举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人社部门同步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政策咨询、培训讲座及线上普法活动,提升女职工维权意识和能力;通过“两微一端”及权威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增强社会认知。在“三?八”维权月中,市妇联进一步加大单位防治性骚扰的法律宣传,同时发挥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为求助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四)推动立法完善与政策优化。2024年,本市人社部门积极推动将企业需制定禁止职场暴力、性骚扰的规章制度、建立内部申诉和调查处置程序等内容纳入修订后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妇联借助本市全面迎接世行组织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的契机,推动用人单位建立职场歧视和性骚扰防治机制。
三、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为应对人口发展新形势,本市近年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逐步构建起涵盖就业支持、经济补贴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框架。2024年11月,市人社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通知》,凝聚各方资源力量,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鼓励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为劳动者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便利。同年12月,《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若干措施》颁布实施,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50%比例补贴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保费。这一系列政策创新既体现了对生育家庭的时间保障和经济支持,也通过制度设计平衡了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与经营成本,彰显了超大城市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系统思维。
四、推动修订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2024年,市妇联等组织联合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修订和完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深入剖析了《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在保护女职工权益方面的成效与不足,提出了包括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推动企业建立女职工权益保护机制等多项建议。市人社局同步开展了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政策的研究,全面梳理了国家和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研究整理了兄弟省份近年来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创新政策及举措,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修订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意见建议。以上调研成果均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为修订《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将作为后期组织修订工作的重要立法参考。目前,《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修订工作已纳入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完善妇女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地见效,为上海妇女全面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本市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