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19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盟界别: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就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新业态快速发展,已成为就业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相关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为此,本市积极开展探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探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新办法、新举措
  本市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根据企业用工方式和劳动者就业形态的新变化,积极探索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新办法和新举措,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提质增效。
  (一)分类分策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2年,本市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围绕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和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四个方面,系统制定了十九条举措。其中,要求要分类分策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一是当企业和劳动者符合法定主体资格,企业对劳动者进行严格劳动管理,劳动者对企业有较强从属性,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履行劳动用工义务;二是企业采用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方式用工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特殊形式,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三是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劳动者劳动过程要遵守平台企业确定的算法等规则的,明确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协商确定工作报酬、工作时间、职业保护等权利义务内容;四是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积极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新模式
  2024年,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打造“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目前,本市已完成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的建设布局,实现了区级全覆盖,市、区两级已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组织43家,至去年年底已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千余件,有效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职业伤害)保障力度
  (一)逐步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面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于新就业形态中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发生职业伤害的,依法予以保障。对于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本市以将其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体系为目标,持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2020年,本市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2022年,《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全力聚焦解决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问题,明确对于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切实分散了快递企业的工伤风险。2023年,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关于本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试行意见》出台,本市启动试点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25年2月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保率98.40%;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累计2.16万人,超龄人员累计参加工伤保险6.64万人,实习生5400余人,切实保障了相关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按国家统一部署试点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2021年底,人社部等十部委联合推出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以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本市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2年5月,印发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同年7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将出行行业的曹操出行、外卖行业的美团和饿了么、即时配送行业的达达和闪送、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和快狗打车等七家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着力补齐现行工伤保险制度难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短板”。针对平台就业相对自由灵活、流动性大、存在多平台同时就业的情况,由平台企业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通过按单计费、按月缴费的方式,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截至2025年3月底,已累计将138万余名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有力支持了多渠道灵活就业,切实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本市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
  (三)积极发展新业态劳动者商业保险
  本市历来鼓励支持保险公司针对性开发符合新业态劳动者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积极向外卖配送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提供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保险服务。如推出“骑手保”新业态综合保险,为骑手提供最高60万元意外伤害、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60万元急性病身故以及20万元的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组合式保险保障。2023年以来,累计提供保险保障超过100亿元,赔付金额超过9亿元。
  三、创新优化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模式
  国家支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在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过程中,本市在广泛调研平台企业、充分听取吸纳就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平台就业线上化管理、相对自由的特点以及就业人员待遇赔付时效要求较高的需求,坚持探索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相结合的经办服务模式,使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切实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一是创新采用商业保险机构全流程委托承办的服务模式,建立起“人社、商业保险机构、平台企业”三方沟通协作机制,采用“分散受理、集中审核”模式,打通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环节独立运行的屏障,全面提升待遇给付办理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二是不断优化全流程线上经办渠道,依托信息系统,立足平台企业和就业人员的视角,做到职业伤害保障服务“全程网办”,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的给付,均实现了“免申即享”。三是切实加强对经办服务管理,要求商业保险机构建立案件“跟踪台账”,确保案件处理不积压、不拖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职业伤害确认申请,应当在10个工作日做出确认结论。
  下一步,本市将积极向国家建议修订完善《工伤保险条例》,将更多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继续密切跟踪国家政策走向,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稳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探索发展商业保险,逐步压实平台企业责任,进一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