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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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上海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构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多元保障机制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贵单位的提案,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一、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督促指导。规范新就业形态,加强制度建设是基础。2022年,我局与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根据国家人社部等八部门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出台本市《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完善了企业责任、用工关系、劳动报酬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相关劳动权益保障制度。2023年,《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设立了“灵活就业”专章,从灵活就业服务与职业技能培训、灵活就业调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细化支持保障措施,并针对新就业形态,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协商确定标准等内容,通过建立完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2023年,国家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上述政策文件制定发布后,我局与相关部门通过联合约谈、座谈会、上门指导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共同引导相关企业提升规范化水平。
2025年以来,我局根据市人大部署,积极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专题立法调研,重点围绕各方责任、协商协调事项范围、具体流程、法律效力以及保障监督等内容形成立法草案。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部署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根据国家部署,本市于2022年7月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将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和快狗打车等平台企业纳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2025年,本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等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截至2026年2月底,已累计将本市194万余名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有力支持了多渠道灵活就业,切实保障了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本市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试点工作得到国家人社部充分肯定和平台企业、劳动者的普遍认可。
三是优化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制度。2023年5月,本市在全国直辖市中较早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将在沪从事灵活就业,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无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也可以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2024年3月,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本市又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4%降至20%,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跨统筹地区工作的,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等渠道,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切实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问题。
四是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为更好保障家政服务群体工伤保险权益,促进员工制家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推进上海市员工制家政企业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关于印发〈本市员工制家政企业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工作规范〉的通知》,本市自2026年3月起,启动本市员工制家政企业优先办理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在市局统一指导下,首批已经公告的16家本市员工制家政企业可为其员工制服务人员优先办理工伤保险。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本市自2022年7月起,积极贯彻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截至2026年2月,本市基层网点参保单位全部完成参保登记,实现基层网点参保全覆盖,累计参保人数2.62万人,保障了快递员群体的工伤保险权益。
二、做好新业态协同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综合监管。新业态涵盖许多行业和领域,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有赖于各方共同参与,群策群力。近年来,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高级法院、市总工会等单位持续开展综合监管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行政指导会、上门指导等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专题讲解和行政指导,共同做好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规范管理工作。例如,2025年,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对美团、饿了么等重点平台企业开展行政指导,着重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就业形态的典型案例以及人社部相关政策文件。在高温季节来临前,我们会同相关单位,对美团、饿了么、京东等平台的线下站点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督促相关平台企业进一步落实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政策,积极承担责任,通过完善内部工作系统、履行告知义务、支付高温补贴、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控制工作时长等方式切实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开展骑手权益相关网络专项监测。每半年定期开展一次专项监测,汇总梳理骑手反映较为集中的超时扣款、强制派单以及客服与投诉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专题指导会,通报监测周期内骑手反映的共性问题和制度顽疾,指导平台企业开展针对性自查自纠。在各部门共同指导督促下,相关平台企业规范化程度有所提升,全市未发生因新就业形态争议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矛盾。
2025年,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单位相关单位建立了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会商机制,统筹推进新就业群体服务保障工作。我局作为会商机制成员单位,将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工作。
二是推动协商协调。近年来,市总工会聚焦平台算法治理,突破传统协商模式,着力构建涵盖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平台企业、劳动者、消费者、平台商家、物业、社区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在内的多元化参与格局。推动“饿了么”“京东秒送”、极兔速递等9家平台企业召开2025年度算法协商恳谈会,围绕算法模型及劳动规则开展协商恳谈,并签订全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协议,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我局根据市人大部署安排,配合市总工会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建设专题立法调研,重点围绕政府、工会、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各方责任、协商协调事项范围、具体流程、法律效力以及保障监督等内容形成立法草案,合力形成各方关心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议协商协调机制建设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市总工会将继续深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完善协商恳谈机制,强化维权服务,充分发挥工会立法联系点作用,不断丰富工会源头参与涉工领域立法实践渠道,积极探索市级层面行业协商,组织动员新就业群体监督算法、有效参与行业治理,协商确定行业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标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三是完善算法治理。近年来,根据中央和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市委网信办强化服务管理,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落实算法应用向上向善、推动平台规则透明化。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清朗浦江•网络平台算法典型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推出《上海属地网络平台算法治理合规指引(试行)》,督促指导企业算法向上向善。2026年2月,中央网信办牵头制定《生活服务类平台算法负面清单(试行)》,对外卖平台订单分配、时间预估、路径规划、定价与收入、过度劳动、申诉处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算法导向要求,更精准有效解决算法黑箱、算法歧视、算法合谋等问题,让算法更好服务于社会民生。市委网信办指导督促淘宝闪购(原饿了么)党委牵头成立算法治理专项工作临时党支部,围绕骑手权益保障关键领域制定实施路径,确保算法调整合法合规稳妥有序,指导淘宝闪购党委将算法治理作为公司层面的战略重点予以推进,签署全国首份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协议,推动骑手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组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局根据要求,积极参与市委网信部门组织的算法负面清单规范治理工作。市总工会聚焦平台算法治理,突破传统协商模式,着力构建涵盖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平台企业、劳动者、消费者、平台商家、物业、社区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在内的多元化参与格局。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总体部署,继续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三、做好新业态裁审工作
一是做好“法律关系”认定。近年来,我局及时总结仲裁与法院审判有益做法。为进一步深化裁审衔接工作机制,2025年4月28日,我局与市第二中级法院共同举办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站揭牌暨典型案例发布会,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新业态劳动争议可参考的“上海经验”。上海法院立足审判实践,梳理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难点,提炼出从属性认定规则,以人身、经济、组织从属性为基础,结合平台用工特点,细化网约配送、网约车、直播电商等不同业态的认定标准,通过发布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类案裁判指引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同时,上海法院建立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专审机制,在中、基层法院设立劳动争议专业审判庭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平台用工纠纷,提升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系统总结审判实践经验,联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梳理典型案例,形成新业态劳动法律关系认定的裁判指引并对外发布,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针对平台用工外包、分包等模糊法律关系的情形,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依法认定平台企业的用工责任,切实防范企业规避法律义务。
二是加强劳动者维权保障。近年来,我局积极落实国家人社部等六部门工作要求,创新构建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新模式。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市高院、市总工会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本市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的建设布局,并实现了全市区级全覆盖。市、区两级已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组织43家。据统计,2025年本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受理新就业形态争议案件共1200余件,案件处理总体平稳有序,未发生因新就业形态争议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矛盾。上海法院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路径,通过与工会共建服务平台,整合司法与工会资源,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例如:2023年,市一中院与市总工会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构建起集繁简分流、诉讼引导、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公益咨询、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工作机制。市总工会积极提升“一函两书”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开展“万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服务”服务职工实事项目,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重点,向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发出工会提示函395份。推动各区总工会会商同级检察院签订“工会+检察院”保障职工权益合作协议,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办案协作、法宣联动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形成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整体合力,相关案例入选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2025年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上海检察机关与工会、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形成合力,2021年9月,市总工会、市检察院等十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印发〈上海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嘉定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共同成立“嘉民兰馨”新业态劳动者维权服务站,构建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闵行区院深化“检察+工会”联动工作机制,在中航公寓设立“闵行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联系点”,联合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成立“闵行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联盟”。上海检察机关依托全流程全息在线办案系统,在全国率先研发“公益诉讼全息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实现与市大数据中心的对接,实时接收12345市民热线投诉、新闻媒体信息,开发了“公益诉讼随手拍”APP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之间的数据互通,及时掌握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后续成案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与工会的合作,推动相关机制走深走实。
三是提升专业化能力。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探索了通过大数据模型获取案件线索,如普陀区检察院依托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妇联、残联、诉讼争议调解中心等建立的协作机制,扩宽渠道深化数据整合,在制定模型研判要素规则基础上,构建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模型,利用大数据模型探索解决外卖骑手、快递员、代驾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遇到的维权难题,对大数据模型监督系统中发现的外卖平台疏于对骑手进行管理培训、保险公司理赔流程不规范等情形,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上海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并拓展线索移送渠道,发现识别有价值、有意义的线索,并依托民事检察法律监督、支持起诉职能,依法受理相关案件,为确有必要提供帮助的新业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进一步对涉新业态劳动者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业务态势的规律和特点进行研判,办出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检察保护的典型案例或者指导案例,实现标准之诉和制度之诉。同时,将注重实践经验的转化和推广,推动上海范围甚至全国范围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努力打造该领域民事检察保护的“上海样板”。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