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总工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聚焦青年大学生和大龄劳动者两大群体稳住就业基本盘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各会办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提案聚焦青年大学生就业稳定性不足、大龄劳动者再就业面临年龄歧视等问题,提出了岗位扩容提质、消除职场门槛、构建全周期就业服务生态等三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团市委等部门认真研究,将结合现有工作基础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聚焦岗位扩容提质,优化阶段性稳就业政策,实现‘技能-岗位’有效匹配,切实提高青年大学生就业稳定性”建议
(一)大力挖潜扩容就业空间。一是扩大市场化岗位供给,深入实施“乐业上海优+”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已累计组织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47场,发布招聘岗位11.07万个。二是鼓励新兴产业与中小企业吸纳青年就业,对吸纳青年就业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2023年至2025年期间,发放用人单位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惠及4613家单位、1.13万名高校毕业生;发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惠及1279名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惠及4.38万家单位、21.2万人。
(二)持续推进就业见习和实习实践。持续推进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聚焦“3+6+2”重点行业开发适合青年大学生的知识型、技术型见习岗位。用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见习活动,提高见习的就业转化率。团市委指导各高校建立完善校地协作机制,加强对实习实践工作的服务保障,丰富岗位供应。指导团属社工机构开展“青橄榄”就业服务项目,2025年累计为212名社区青年提供就业增能服务1905人次,初步形成个案服务和资源支持叠加的就业支持模式。
(三)强化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通过职业指导讲座、校园专场招聘会、一对一职业指导等服务,一校一策精准匹配。强化求职能力实训营高校营开展力度,助力高校毕业生树立积极求职观念,避免“慢就业”演变为“不就业”。团市委组织“千校万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就业引航”宣讲,帮助青年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理性平实就业观。同时,关心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加强跟踪服务。重点关注家庭困难大学生,组织高校团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开展就业全周期陪伴。
(四)鼓励青年大学生提升职业技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7号),将中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纳入补贴对象范围,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减轻其提升职业技能的成本。
二、关于“聚焦消除职场门槛,加大再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挖掘大龄劳动者经验优势与转型潜力,推动中年失业群体尽快返岗”建议
(一)持续加强就业歧视监察力度。一是将就业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内容,对用人单位开展常态化检查。二是建立“乐业上海第一站”招聘信息日常监管制度,采用“敏感词库技术防范”与“线下日常巡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年龄、性别等特定要求的招聘信息及时核实处理。三是坚持“24小时接受举报、365天监察无休”,通过12333、12345等平台全天候接受举报,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鼓励开展定向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20号),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需要,对两类人群中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等群体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培训。培训后实现就业的,培训实施机构可享受相关培训补贴,实现“结业即上岗”。
(三)鼓励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无条件的可申请由各区依托院校、社会机构提供集中培训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获得补贴。同时,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开展培训,并给予相应补贴。
(四)推动大龄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7号),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大龄群体可按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下一步,将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引领,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助力大龄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关于“聚焦劳动权益保障核心环节,构建全周期就业服务生态,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匹配,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建议
(一)构建多元化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供需匹配。一是依托随申办应用场景,完善“乐业上海第一站”移动端求职服务功能,利用“AI+就业”大模型技术提升双向匹配效率。目前平台入驻单位达5.5万家,发布招聘信息38万条,注册用户138万人。二是优化随申办“个人预约职业指导”功能,提供线上线下“一对一”专门指导。三是持续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目前已建成506个社区就业服务站点,并加强其与“乐业上海第一站”的信息互通,提高求职便捷度。
(二)加强重点企业服务和用工指导力度。持续做好重点企业服务,及时排摸用工需求,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和专属招聘服务。同时,加强用工指导,引导企业制定合理薪酬范围和岗位要求,重视员工人文关怀,营造健康职场氛围,助力企业长期稳定用工。
(三)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一是每年4月至7月,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劳务派遣违法行为、非法职业中介、就业歧视等。二是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下一步,将跟踪人社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管理规定》出台情况,研究制定本市信用评价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四)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供需匹配。本市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1月发布《上海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共涵盖100个职业(工种)。近期已启动新一轮目录动态调整调研工作,通过信息引导促进劳动力供需精准匹配。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团市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体系,加强对接协作,强化阵地建设,聚焦青年大学生和大龄劳动者两大群体,持续做好就业各项工作,帮助劳动者顺利就业、及早就业,切实稳住就业基本盘。
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本市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