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民盟上海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总工会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党和国家始终高度关注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问题。2021年底,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人社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推出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突破传统工伤保险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限制,通过按单计费、按月缴费、平台缴费方式,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有效保障遭受职业伤害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补齐了传统工伤保险难以覆盖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短板”。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2022年7月正式启动试点,2025年7月扩大试点,截至2026年3月底,已累计将本市201.28万余名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在此过程中,本市在国家授权范围内积极深化探索,持续巩固试点成效,具体如下:
一、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本市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2022年7月,本市正式启动试点,将出行行业的曹操出行、外卖行业的美团和饿了么、即时配送行业的达达和闪送、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等七家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2025年5月,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明确在2025-2027年间,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2025年7月,根据国家关于试点工作的统一安排,本市将原外卖行业、即时配送行业合并为新的即时配送行业,并新增出行行业的滴滴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顺丰同城、同城货运行业的滴滴货运及满帮省省(在本市暂无业务)等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6年3月底,本市职业伤害保障已覆盖订单76.18亿单。2026-2027年,本市也将根据国家要求,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及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二、根据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伤害确认情形
职业伤害确认情形共有六种,均由国家统一规定明确。同时,国家也对“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进行了明确界定。2021年,国家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中将“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解释为“接受平台订单任务起至平台订单任务完成后一小时内”。经过三年试点实践,2025年,国家结合实际,对《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将“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的定义调整为“新就业形态人员从事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有关的工作,原则上应掌握自接单开始执行之时起,至该接单任务完成之时止”。以上关于“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的界定标准,适用于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内的全部新就业形态人员。
此外,对于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国家也规定了平台企业均应当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由发生职业伤害时正在执行订单任务的派单平台承担职业伤害保障的平台责任;同时接送多单且难以确定责任的,以同一路程首接单认定平台责任。国家还明确要求:多平台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的,应当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平台企业和平台服务机构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平台责任确认前主动申报、配合调查,不得以非本平台责任为由推诿推脱。
本市始终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职业伤害确认的各项规定,规范开展职业伤害确认工作,截至2026年3月底,本市已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20998件。
三、有效发挥职业伤害保障的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作用
本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项目及待遇标准。职业伤害保障待遇项目与工伤保险待遇一致,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及死亡待遇。其中,医疗待遇方面,只要符合工伤保险“三个目录”,全部可报销;伤残待遇方面,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可享受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五级和六级伤残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津贴,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待遇方面,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待遇标准完全相同(2026年标准为1130040元)。
同时,对于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长期定期待遇,本市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均以上年度本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进行调整。
截至2026年3月底,本市已核定支付了13369名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待遇共计97781.72万元,人均享受待遇7.31万元,职业伤害保障的兜底作用与保障功能得到了充分彰显。
四、强化财税政策支撑
目前,国家已出台社保缴费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同时,国家还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平台及灵活用工企业,还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等相关税收优惠,以上举措切实了降低企业的参保与经营成本。
五、持续构建完善多层次职业伤害保障体系
(一)持续推动商业保险与职业伤害保障有效衔接
国家及本市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中均支持发展与职业伤害保障相衔接的商业保险,提倡在供给端丰富商业保险产品供给,引导平台企业优化商业保险保障模式,满足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财产损失、第三者伤亡、意外事故伤害等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可以另外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生活保障费和生命财产安全。
本市金融监管部门表示,近年来,本市保险机构通过意外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为“两司两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实践中,意外险一般根据意外伤残等级或身故情况,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给付固定数额的保险金,与职业伤害保障可并行赔付。雇主责任险是损失补偿型保险,以雇主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限,赔付金额基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伤残或死亡赔偿金。雇主责任险的理赔符合“补充赔付”原则,商保机构通常在扣除工伤保险基金、职业伤害保障后进行赔付。
(二)持续深化互助保障机制
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风险高、工作时间长、保障水平低等职业特点,在联系美团、饿了么、顺丰等平台企业,访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广泛了解保障需求的基础上,2019年市总工会探索推出了《上海工会灵活就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并按照需求不断优化升级,于2023年又专门推出《上海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专享保障》,分C类、D类、E类三个层级,保障待遇层层递进:C类保障是“意外伤害专项保障”,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慰问金”;D类保障是基础版的综合型保障,包含“住院天数补助金保障”“特种重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以及“疾病身故保障”;E类保障为升级版的综合型保障,包含“住院天数保障”“重大疾病保障”“疾病身故保障(含猝死)”“意外伤残保障”等项目。2026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保障纳入在职工会会员保障体系,重大疾病范围从12类增加至22类,保障项目涵盖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重大疾病保障等健康医疗方面的多维度需求。
上海工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项目运行以来,累计有468.37万人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累计向2.23万人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给付2248.446万元互助保障金,帮助许多因疾病和意外陷入困境的劳动者,有效缓解经济压力。
下一步,本市将根据您的建议,稳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进一步完善职业伤害保障政策体系,持续深化试点探索,及时总结本市实践经验并积极向国家人社部汇报,努力提升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