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7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27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陆敬波、王厚富、谢邦鹏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系统治理劳动争议问题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统战部等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总量高位运行的态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相关单位发挥不同职能部门优势,从争议预防到监测预警,从案件办理到裁审衔接,从基础保障到队伍建设,多措并举,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共同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于进一步系统治理劳动争议问题的提案,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和谐劳动关系给予了有益的指引。

  一、关于统一裁审标准

  本市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多年来保持良好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定期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对疑难问题进行研讨。本市已建设成立裁审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数据比对,分析裁审同案不同判原因,明确类案处理原则,统一案件受理和法律适用标准。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出台后,我局与市高院积极研商,协同做好裁审衔接工作。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完善与法院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调裁立审执”五位一体功能对接,联合法院共同发布典型案例,不断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也表示将进一步深化裁审衔接机制,一是针对劳动争议新类型、新问题,与劳动仲裁机构开展联合调研,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二是建立裁审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案件审理数据互通、问题互商。三是通过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裁审人员专业能力,持续增强劳动争议裁判的可预期性。

  二、关于优化监察与预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1日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一)》。清单设定的轻微违法免罚事项共五大类6个事项,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二是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未经法定程序协商确定,或者未在单位内公示;三是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四是职业中介机构未在服务场所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和监督电话;五是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六是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始终将打击恶意欠薪作为人社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任何形式的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特别是涉嫌构成犯罪的恶意欠薪,秉持“零容忍”态度。根据您的建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行刑衔接”机制,对经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赋能企业合规

  本市立足矛盾纠纷预防,建立了多项工作机制。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团市委提出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联系企业名册、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强化志愿服务管理、完善激励保障等工作举措。通过择优选拔,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出色、服务意识强的青年仲裁志愿服务队伍。青年仲裁志愿者通过普法讲座、专题答疑等形式送法入企,从源头治理赋能,针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宣传;通过与企业定向对接、在线答疑、法律政策咨询、发放仲裁建议书等方式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对于已经发生纠纷的企业,2025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梳理劳动争议高发频发企业名单,下发至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上门开展指导,推动做好矛盾预防处置工作。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探索将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劳动关系治理成效。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矛盾监测预警,支持相关区开展工作机制试点。

  市总工会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持续发力,连续五年开展“万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服务”实事项目,明确将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的企业、职工法律援助个案中发现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企业以及具备组建工会、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协商制度条件但未依法执行或不规范运行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作为主要对象,持续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2025年,全市各级工会累计建立监督组织31064个,培训监督员约1万人次,刚柔并济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覆盖企业1万余家,职工约73万人,排查出劳动关系矛盾1.4万个,提出整改建议1.38万条,发出“一函两书”2300余份。市总工会表示将继续开展“万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服务”,以外卖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有效督促用人单位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保障职能,通过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市高院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例”“小案大道理”的评选与宣传,并将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作为重点内容;市一中院、市二中院、浦东法院、徐汇法院、奉贤法院等各级法院积极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或典型案例,梳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特点和趋势,剖析企业用工常见法律风险,为企业合规用工提供司法指引。同时,在案件审理中依法规制企业违法裁员、欠薪等行为,平衡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树立合规用工意识。上海法院表示,将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司法保障,一是定期发布劳动争议审判动态和典型案例,通过主流媒体解读裁判规则,纠正不当舆论解读,引导社会公众客观认识劳动关系复杂性;二是继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主动进入园区、社区为劳动者、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针对企业用工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完善行业用工规范,助力构建互信协商、合作共赢的劳动关系治理格局和良好氛围。

  四、关于引导理性维权

  为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年来组织编写劳动争议案例汇编(劳动报酬篇),收集、整理20篇劳动报酬类具有普遍典型意义的真实案例下发至基层。并与长三角省级仲裁机构联合编纂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例。结合营商环境劳工领域测评,对本市两千名律师开展4批次劳动法律法规宣讲。市仲裁院和部分区仲裁院与高校建立联合实训基地,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宣传,印发《劳动权益一本通》等宣传材料,让社会公众知晓基本劳动权益和劳动维权途径。

  市总工会持续开展“百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系列专场活动”,以快递员、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覆盖重点,以头部平台企业为突破口,线上线下开展专业化、数字化的法治宣传年均240余场,并延伸提供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借力上海工会官微矩阵、商网直播平台和平台企业内部工作平台的引流辐射优势,累计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0万余人次。该项目连续两年被纳入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上海市总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市总工会将进一步深化“法律进网络”宣传教育,拓展“三微一端”平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功能,完善“互联网+工会+法律”服务平台。聚焦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形成微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图文解说等宣传素材库,利用各级各类新媒体展示展演展播。突出工会普法原创性和实效性,鼓励和支持职工创作优秀法治作品,丰富网上法治文化。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机之家、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会信息采集点)等工会各类服务阵地,打造一批服务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参与议事、建言献策能力。

  市委统战部一直高度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主要通过上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志愿服务团的志愿服务等工作,着力引导新就业群体等重点群体提升理性维权意识。一是精准锚定人群和需求,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综合普法服务体系。2025年,上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志愿服务团锚定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及家庭,聚焦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子女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疏导等核心需求,针对性设计“法治+心理”“法治+职业体验”等特色服务模块,覆盖劳动者权益维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正向成长等多元场景,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综合普法服务体系,提升劳动者法治意识,引导理性维权。二是强化市区联动,合力整合优质资源。由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志愿服务团统一协调,市区联动,统筹整合21个志愿分团资源,联动司法、工会、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搭建多维度服务网络。整合律师、心理咨询师、高校教师、社工师等专业人士,实现跨区域、多场景服务覆盖。三是创新服务供给,丰富实践载体形式。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剖析+互动体验”“送法进社区+线上微课+亲子活动”等多元形式,推出沉浸式法律职业体验、情绪疏导工作坊、家庭法治微课堂等特色活动,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易接受、可操作的实践技能,为受众群体提供有效服务。四是服务机制形成,活动成效初现。通过建立与新就业群体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站定点服务等长效机制,实现服务从单次活动向常态赋能转变。2025年,累计开展专项活动168场,线上线下服务新就业群体及家庭超1294户次,成功帮助新就业群体化解决劳资纠纷及劳动合同签订、交通事故处理及工伤理赔、社保缴纳、子女入学政策等新就业群体高频诉求问题。为新就业群体及家庭编制《基层常见法律问题集锦》1册,制作《家庭教育指导视频》2篇。新就业群体依法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持续强化。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志愿服务团将持续深化市区联动机制,优化服务内容与形式,扩大服务覆盖面与精准度,让法治温度持续浸润新就业群体和家庭,为和谐劳动关系和上海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强劲的“新”力量。

  上海法院立足司法审判,在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中细化说理,明确劳动者维权的合法途径、证据留存要求及权利边界。通过上海法院网、各级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劳动维权典型案例和相关指引,如2025年发布的多篇覆盖新业态劳动者、农民工以及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等重点群体的以案释法,强化对劳动者理性维权指引。此外,在案件审理中对过度维权、非理性维权的行为进行依法释明,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上海法院将联合工会、人社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靶向普法宣传,针对新业态用工、欠薪追索等高频纠纷领域,走进产业园区、平台企业开展普法讲座;制作通俗易懂的维权短视频、漫画等融媒体产品,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维权咨询窗口,为劳动者提供一站式诉讼指导,切实提升其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能力。

  五、关于建强调解队伍

  本市人社系统现有劳动争议调解员3000余人,其中含律师、退休法官等专业力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开展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一是开展年度调解员资格培训,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劳动争议调解。其中2024年还专门开展了企业调解员资格培训。200多名来自本市重点行业企业、新就业形态等重要领域企业、案件易发高发企业、调解基础薄弱企业的预培调解员参加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调解员资格证。二是开展年度调解员业务培训,培训采取授课及交流研讨两种方式,内容涉及新政策解读、劳动争议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及技巧、劳动争议实务研究等。三是建立市级调解专家库,分两批次开展市级调解专家评选,最终评选出本市市级调解专家共40余人,用以有效应对本市或部分地区突发、高发争议案件数量,集中力量处置重大疑难复杂劳动人事争议或群体性争议。2026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计划开展各种形式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升调解人员能力素质,培养专业化调解人才。

  市总工会在建强调解队伍方面,一是开展联合培训,市总工会始终把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时邀请专职仲裁员和劳动法专业律师分享仲裁实务,每年覆盖工会干部近2000人次。二是加强窗口建设,全市工会在市区两级劳动争议仲裁院普遍建立法律援助窗口,对群体性案件实行全链条法律援助,推动重大争议快速解决。同时,各区工会鼓励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社会调解力量积极深入街镇、园区等一线开展调解。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市总工会每年安排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预算,近三年,市总工会支出调解案件办案补贴约800余万元,调解化解超过7.2万件案件。各区工会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对非财政供养人员的“以案定补”机制。市总工会将开设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示范班,组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参与旁听劳动争议仲裁,开展“名师带徒”等,增强工会调解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举办劳动争议调解员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练强技,推动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的能力显著提升。推动重点平台企业建立调解组织,提供联合培训,帮助平台企业主动预防和化解矛盾,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化解效能。

  上海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法院+工会+仲裁+基层组织”劳动争议多元解纷体系,设立调解工作室,吸纳专业律师、退休法官、工会干部等专业力量担任特邀调解员,建立了调解员分级培训和考核激励机制,有效实现纠纷前端化解。同时,完善诉调对接流程,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快速出具司法确认文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尽早进入审理程序,切实提升解纷效率。为应对新的形势,上海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提升调解员应对新类型纠纷的能力;建立调解员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增强调解员队伍的积极性和专业性;深化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动,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向社区、园区延伸,实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六、关于营造和谐氛围

  为规范企业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上海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积极持续开展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总数已达1.1万家。去年,国家对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进行了清理优化,上海的这一项目得以保留。下一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本市主管部门的部署重新启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各位委员对劳动争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联合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推进落实提案建议,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