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98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王军、张宁、谢邦鹏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体系,打造与上海市‘十五五’规划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各会办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提案中指出的本市高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产教融合“合而不融”、人才评价体系滞后、激励机制落地不足、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等现实问题,以及提出的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产教融合、创新评价机制、完善激励保障、优化社会环境等对策建议,与本市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改革、加快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的工作方向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指导性。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核心骨干,是产业工人队伍的杰出代表,更是支撑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五个中心”建设的关键力量。为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重点从三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供给:
一是编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抓紧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上海市“十五五”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以承办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为重要契机,聚焦三大先导产业等新质生产力领域,以及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失能照护等民生服务领域,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改革,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与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十五五”期间新增高技能人才30万人次以上,构建与城市发展定位更适配、与产业需求更贴合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是动态发布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目录。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动态更新与发布机制,依据人才紧缺程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引导培训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集聚,促进人才资源高效配置与合理流动。
三是推进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立法。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围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全链条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技能人才发展制度模式。通过立法系统性破解技能人才“培养难、评价窄、激励弱”等突出问题,为上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持续的法治保障与技能支撑。
二、深化产教融合,构建多元培养格局
紧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培养模式、强化服务支撑,为产业发展精准培育、定向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
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培养精准度。坚持需求导向,紧扣国家战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业一线需求与学生高质量就业目标,扎实推进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一方面,动态优化职业学校专业布局,确保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另一方面,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支持“专项班”“订单班”、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产业学院等校企双元人才培养模式,稳步扩大覆盖面。
二是强化平台支撑,拓展职业培训服务。积极推动职业学校全力拓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覆盖面,将职业学校参与职后培训情况纳入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对产业需求的服务力、支撑度。建立动态遴选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学校申报培训评价相关资质,持续扩大培训评价资源供给。
三是聚焦精准赋能,促进资源深度融合。立足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结合职业学校教学资源供给,助力企业培育产业链人才梯队。支持职业学校与行业龙头企业以核心技术为纽带,联合开发定制化培训项目,推动培训项目从“物理结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与岗位适配能力。
三、创新评价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出台《关于加强本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持续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电气、汽车、化工、轻工、计算机等行业,每年均有一批高技能人才通过政策取得相应职称,激励广大技能人才深耕一线、钻研技术、破解难题。
一是扩大贯通覆盖领域。在工程技术领域试点的基础上,明确在本市工程、农业、实验技术等领域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取得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是优化人才评价标准。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技艺、行业工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专利发明、科研成果、行业标准等均可作为重要评审依据;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能工作的任职经历,可折算为专业技术工作任职资历。
三是建立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专业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可突破学历、任职资历条件破格申报或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其中,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及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组长等,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四、完善激励保障,厚植崇尚技能氛围
近年来,本市不断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持续优化技能人才服务保障,定期发布企业技能人才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推动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合理增长,大力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一是深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联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修订发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增设技能人才工资分配专章,选取技能岗位集中、协商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试点。通过集体合同制度化明确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技能等级津贴、多能(通岗)津贴等,鼓励企业设立岗位技能工资、绩效激励、专项特殊激励,完善技能人才薪酬保障体系。
二是加强技能人才保障服务。鼓励各区、各行业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人才安居等保障服务力度。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为牵引,充分利用传统与新兴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队伍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强大合力。
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本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