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退考申请业务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一、您正在申请办理的是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人事考试退考申请》业务。在申请前请仔细阅读本办理须知,并按照提示完成申请操作。业务办理须由本人申请,不得代办。

二、业务受理范围及相关说明

1、退考业务受理范围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的当年度各类考试。
    2
、受理时间为考试报名结束前。
    3
、在本市报名考试者方可申请本业务。
    4
、使用公共支付平台付费的考试(如公务员招录考试),
还须登记退款银行卡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名称、卡号;其他考试一般退回原付费渠道。
    5
、一般在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请人可及时重新报考;报名考务费一般在相应考试报名全部结束1030天后退回,如遇结算问题可能会延长。

三、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人须按系统要求填写或提交相关材料,并根据系统提示的受理或办结时长,再次登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四、申请人须按办理流程完成业务办理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未按流程操作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的,受理部门有权中止服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暂停或无法正常进行的,申请人应及时拨打021-96999001咨询。

六、本须知最终解释权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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