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发布时间:2024-10-21

  答: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后,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逐步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各级各类企业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在岗职工(含实际用工的劳务派遣人员等)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市级行业协会为其受委托的会员单位在岗职工(含企业实际用工的劳务派遣人员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社会各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涉及的职业(工种)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后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岗位)分为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温馨提示:

  经本市人社部门备案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h.gov.cn)中“便民服务—常用服务查询”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查询,也可通过人社部所属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进行查询。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发布的年度认定计划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sh.gov.cn)中“便民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信息”栏目进行查询,包括本市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本年度认定通知、相应职业(工种)现行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表格附件等方面信息。在报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劳动者可按各评价机构发布的认定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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