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整合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批复

沪人社职〔2024〕8号
发布时间:2024-01-09

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整合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请示》(沪建管职院〔2023〕249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原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承担的评价项目全部并入原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并将原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更名为上海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评价机构备案号、备案有效期与原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教育中心(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一致。评价项目包括智能楼宇管理员 (四级、三级)、插花花艺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工程测量员(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二、同意原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终止备案,按要求办理退出备案手续。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管理,妥善做好相关评价项目的平稳接续,确保各项评价发证活动正常运行、规范有序并在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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