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沪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2〕12号
发布时间:2022-03-25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沪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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