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9〕2号
发布时间:2019-01-31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4〕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1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