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奉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博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39号
发布时间:2012-06-28

 

奉贤区奉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兰博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奉贤区奉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博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奉贤区奉城镇兰博路2858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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