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浦东新区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花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1)69号
发布时间:2011-11-16

 

浦东新区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培花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书面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浦东新区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花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浦东新区芳华路689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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