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盈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1)61号
发布时间:2011-09-20
青浦区盈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保安路执业点变更为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保留医保联网结算的书面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单位保安路执业点已变更为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同意你单位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青浦区夏阳街道保安路103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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