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金伟护理院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1)64号
发布时间:2011-10-09
上海金伟护理院:
你单位关于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书面申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地址: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718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医保预算额度从奉贤区金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额度内调整。
希望你单位认真遵守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物价、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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