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儿童医院院本部医保联网移址和保留原执业点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4〕9号
发布时间:2014-03-10

上海市儿童医院:

    你院“关于加急办理上海市儿童医院医保联网移址、保留原执业点医保联网结算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儿童医院院本部医保联网移址至普陀区泸定路355号,并保留原执业点(静安区北京西路1400弄24号)医保联网结算,两地医保费用结算仍归属静安区医保部门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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