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金秋护理院停止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3〕49号
发布时间:2013-12-04
上海金秋护理院:
你单位《关于闵行区金秋护理院申请医保网线结算终止的情况说明》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金秋护理院(地址:闵行区浦江镇陈东路16号)自发文之日起停止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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