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泗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2)59号
发布时间:2012-10-30

松江区泗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松江区泗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松江区泗泾镇江川北路108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希望你单位认真遵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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