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行分中心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88号
发布时间:2015-12-28
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朱行分中心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行分中心(地址:闵行区龙州南路285号)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医保费用结算限于门诊。同时终止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闵行区虹梅南路1258弄118号)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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