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五福原野养老院等3家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通知

沪医保办〔2015〕94号
发布时间:2015-12-31

    为了方便本市养老机构住养参保老人就医,促进医养结合,根据《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42号)和《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沪民福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上海五福原野养老院医务室(位于崇明县向化镇阜康村齐东714号)、上海金山区漕泾镇敬老院保健站(位于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488号)、上海金山区朱泾镇第一敬老院保健站(位于金山区朱泾镇民主村东方红3006号)等3家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医保结算范围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段,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市民医疗互助帮困资金支付段。

    希望相关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以比较低廉的费用为住养老人提供方便而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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