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关于调整本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人社法〔2017〕47号
发布时间:2017-02-04

各相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调整本市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2]3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文中有关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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