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18〕32号
发布时间:2018-09-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沪人社医〔2017〕430号)、《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496号)和《关于落实人社部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医〔2018〕90号)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审定,现公布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具体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8年9月20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序号 |
调整类型 |
统编代码 |
药品通用名 |
规格包装 |
协议采购价(元) |
企业名称 |
1 |
新增 |
XN0000030088833 |
注射用硼替佐米 |
1.0mg/瓶 |
1579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新增 |
XN0000030088834 |
注射用硼替佐米 |
3.5mg/瓶 |
4120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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