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宝山区顾村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41号
发布时间:2015-05-28

宝山区顾村镇菊泉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宝山区顾村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宝山区顾村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宝山区顾村镇丹霞山路349号)作为你中心的分支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自2015年12月31日起停止你中心所属的馨佳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宝山区顾村镇潘广路1375号)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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