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陀区中医医院申请终止甘泉三村第二执业点医保联网结算的批复
沪医保办〔2015〕39号
发布时间:2015-05-26
普陀区中医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终止甘泉三村47号门诊部医保联网结算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自即日起终止你单位第二执业点——甘泉三村47号门诊部医保联网结算关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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