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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便民
2025年11月20日

便民问答

试用期工资如何确定?

大学毕业生小陈上个月被本市一家用人单位录用,入职时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试用期工资5000元。小陈对此标准有疑问,向单位提出,被告知:5000元的试用期工资已经算不错的了。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正确吗?

答:不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案例中,劳动合同约定小陈月工资为8000元,按照规定,小陈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8000×80%=6400元),故用人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