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天的信任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劳动争议案件日趋多样化、复杂化,数量呈井喷态势。新虹劳动仲裁分庭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我作为该分庭的新晋仲裁员,也踏上了充满挑战的办案之路。对新晋仲裁员而言,除了案件本身的复杂难题,最常面对的便是当事人对仲裁员与仲裁庭的质疑。而从直面质疑到消除疑虑,再到赢得信任,正是每一位仲裁员的成长必修课——质疑如打磨砂纸,将初出茅庐的从业者从璞玉淬炼为瑰宝,愈发通透坚毅。
在我承办的案件中,一批小集体劳动争议案让我印象尤为深刻。被申请人是虹桥机场候机楼内的一家上海特产售卖店,先后有7位申请人向单位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诉求。因申请人申请仲裁的时间不同,排庭时将前4位申请人的庭审定在第一天上午9时,后3位则安排在次日同一时间。
结合以往经验,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招工用工、规章制度制定上往往较为随性,对劳动法律法规也存在认知短板。为化解争议、促成调解并开展普法工作,我决定先进行庭前电话调解,不料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前4位申请人共同委托了同一位律师,律师态度坚决,单位代理人也寸步不让,双方调解金额差距近乎一倍。这无疑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尤其是与单位代理人沟通时,能感受到其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却态度强硬,对仲裁庭也抱有固有偏见。无奈之下,我只能提醒双方备好证据材料,静待庭审。
第一批案件开庭当日,映入眼帘的便是铺满桌面的证据材料,单位两位代理人正手忙脚乱地整理。我心头一沉,告知其需将不同申请人的证据分开,且需提交一式两份。不料单位代理人称仅带了一份证据,我正欲解释证据递交要求,其中一位代理人已率先发难,质疑为何将4位申请人的庭审安排在一起,认为仲裁庭是想借机制造集体事件、向单位施压,损害企业声誉。我耐心解释,因4位申请人委托同一律师,诉求大致相同,合并庭审既能提升司法效率,也便于查清案件事实。但单位代理人并不接受,又提出3位申请人为销售人员,另一位为高管,应分开审理更为合理。我进一步说明,虽职位不同,但申请人的供述与证据可相互印证,合并庭审更有利于案件推进。单位代理人顿了顿,看了看我,虽未再反驳,但神情中仍透着对仲裁庭的不信任。
申请人律师到庭后,单位代理人第三次质疑庭前调解仓促,我如实说明调解需综合多因素考量,且调解贯穿仲裁全流程,此次追问让我察觉其仍有调解意愿,遂计划庭后再试。
庭审中双方剑拔弩张,每位申请人诉求达五至七项,证据繁多且诉求细节与申请书有差异。我与书记员全程高度集中,确保笔录精准,同时在双方陈述中梳理脉络、捕捉关键。庭审从早9时持续至下午5时,仅中午休庭1小时,众人皆疲惫至极。
好在庭审让单位彻底认识到自身在员工管理与法律认知上的不足。我趁热打铁,庭后再次与单位沟通调解事宜。此次单位代理人面色终于缓和,不再提出质疑——仲裁员与书记员的专业素养、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及锲而不舍的耐心,让单位逐渐放下戒心,建立起对仲裁庭的信任。经过一番劝说,单位同意适当提高调解金额。尽管第一批案件因金额差距仍未达成一致,但后3位申请人与单位在仲裁庭主持下成功调解。至此,该批小集体案件在仲裁阶段全部审结。
我无从知晓第一批案件的后续进展,或许双方仍会诉至法院针锋相对,或许会接受裁决握手言和,但我依然感到欣慰。调解本是定纷止争的高效方式,也是仲裁员最期盼的结局。但当事人往往因利益纠葛、职场矛盾带有情绪,加之法律认知不足,导致调解金额差距悬殊。此时仲裁员的介入便如及时雨,既要稳定双方情绪,也要引导双方朝着“化解争议”的共同目标迈进。而信任的缺失,往往让当事人如叛逆期的孩子,对调解方向、案件理解、仲裁程序甚至裁决结果提出种种质疑。面对这些,仲裁员要做的不是反感反驳,而是包容解释,摒弃负面情绪,以专业、耐心与坚守法律原则的态度,将案件细节处理得尽善尽美,在消除质疑的同时建立信任,找到案件突破口。
“仲裁普通案件45天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长至60天……”书记员的解释让我感慨,短短45天要完成从质疑到信任的跨越,优秀仲裁员总能以专业与真诚做到这点,这也是我不懈追求的目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仲裁员的成长需要反复磨练,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也需在摸索中前行。当事人的每一次质疑,都是对仲裁工作的鞭策与考验。而对劳动者与企业而言,从质疑到信任的过程,亦是法律思维与法治意识的升华。劳动者会更注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维权,企业也会向内完善管理、合规运营,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我们在每个微小案件中付出的努力,终会在未来平息更大的风浪。这既是我作为仲裁员的职业期盼,也是我愿为之奋斗终身的社会责任。
(侯云天)
-
-
上
一
版 -
下
一
版


